破冰之举成效初显,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实现新突破

20.06.2016  13:28

  

 

  4月21日上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举行挂牌仪式,省市法制办领导及县领导柳铁强、喻名团、郭艳红出席挂牌仪式。

 

  4月21日,县行政执法局的挂牌仪式上,216名执法人员身着统一服装亮相。

 

  4月1日,县行政执法六分局查处黄兴镇一涉嫌超标排污的无证黑作坊。

 

  4月25日,县行政执法二分局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执法检查。

 

  4月27日,县行政执法五分局对县内酒店开展境外电视节目专项执法检查。

 

  5月11日,县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拆除碧桂园小区翡翠湾畔违建亲水平台。

 

  3月份,县行政执法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渣土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暂扣违规车辆135台

 

  3月22日,县行政执法四分局执法人员在梨江物流园内查处两辆无证运输危险品的普通货车。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6月20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曲直)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

  历经五年探索,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于2016年4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将原本分散在23个不同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整合、统一执法。这是湖南省首个行政执法相对集中的改革试点,而在国内像如此大规模整合执法资源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是开了先河。

  长沙县究竟为什么要进行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改革又要解决一些什么问题?改革取得了什么成效?近日,记者进行了深入走访调查。

   状况

  行政执法陷“多头治水”困局

  地处省会长沙市近郊的长沙县区位优越,经济活跃,连续3年挺进“全国百强县”前10名(2015年长沙县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名全国第八,中小城市科学发展排名全国第六),县财政收入过200亿元。随着县域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制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长沙县在行政执法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矛盾和问题。

  首先是执法职权分散,全县23家涉改行政执法单位中有16家单位成立了专门执法机构,由于执法主体多,导致职权分散、执法交叉、多头管理等问题比较突出;其次是执法覆盖欠缺,面对“执法领域线长面广,执法部门力量薄弱”的矛盾,执法部门只能握紧拳头保重点,突出县城星沙及周边几个重点镇街,除了开展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以外,农村某种程度上成了行政执法的“盲区”;第三是执法职责失衡,2009年—2010年,23个涉改行政执法单位中,有32%的单位没有办理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案件总数在10件以下的单位占38%,城管、交通两家部门办案数占全县行政执法案件总数的69.4%,比例严重失衡。特别是当前社会关注、群众反映较多的食品安全、资源环境等案件,受案率低,执法的社会效益不明显,与群众追求安全、幸福生活的现实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与“中西部第一县”的地位十分不匹配。”

  然而,真要进行一项大的执法行动,或者社会管理中暴露某个方面问题时,常常有部门负责人叫苦——近百万人口、总面积近2000平方公里的大县,手下几个兵怎么管得过来?然而,部门都想要加人,都讲力量不足,那要多少编制才够。

  执法效率不高,仅仅是人力有限造成的?并非如此,执法主体多、执法力量分散、体制机制不顺畅、部门之间权限不清才是执法效率低的主因。

   破题

  实现“一顶大盖帽统管百姓事”

  县委县政府经广泛调研,并专门听取北京大学多名法学专家的建议,开始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2011年6月,长沙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此后,《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布。

  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间,长沙县商务卫生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大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行政执法大队相继挂牌成立,整合环保、商务、卫生等17个部门执法人员,集中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如此破冰之举,是否有实施的法律、政策基础?从国家层面看,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有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201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就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出具体部署。2015年12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对推进综合执法、综合设置机构、优化执法力量明确提出具体要求。

  从省级层面看,2011年《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中指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湖南行政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设定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法规、规章,具体规定所属工作部门的任务和职责,确定所属工作部门之间的管辖划分》。”

  通过改革,长沙县共撤并涉改执法机构17个,组建行政执法局,整合了执法主体,减少了执法层级,改变了过去人、财、物分散和执法力量不足的状况,成功实现从“多头治水”到“一顶大盖帽统管百姓事”的华丽转身。

  可以这样说,行政执法局的成立是长沙县作为基层党委政府,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项实践创新,是立足问题导向,先行先试的一项改革举措。

   转变

  “裁判员”与“运动员”分离

  执法队伍整合归一,首先的变化是力量的增强。

  以前计生局计生执法大队只有两个人,计生局的计生执法人员与旅游、劳动监察等部门执法人员结合后,人数就有28个了。同时,执法效率也提高了,例如原来农村偏远地区是贩卖“白板肉”、“三无食品”等问题的高发区,监管力量难以到位,而调整后,每个大队都成立三四个中队,每个中队有自己的辖区,大队管面、中队管片、队员管格,实行了网格化。

  而最大的变化还在于“裁判员与运动员分设”——原来许可审批,自批自查自己处罚,当运动员也当裁判员;改革后,初步实现了管理权、审批权、监督权、处罚权的适当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

  数据显示,5年来,4个执法大队累计立案查办各类案件3016起,累计罚没款5259.5万元,共关停外迁污染企业、养殖场42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52家,移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案件49起,追究刑事责任54人,收缴销毁不合格食品、药品、农资等共计62.8吨。无论是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还是重点治理、联合行动,力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

  综合执法队伍组建以来,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制度,使执法行为与执法机构、人员的利益脱钩,杜绝了以收代管、只罚不管等现象,促进了廉洁执法、依法办案。

  此外,综合执法的改革也解决了“便民和扰民”的问题。一个农户如果在乡镇买了有问题的食品,打来电话投诉,以前从县城派人到农村调查,可能要第二天才能到,而调整机构后,每一个镇、街道设立一个中队,群众打到调度中心,调度中心直接就近安排中队调查处理,其方式类似公安的“110”,能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家住星沙东六路一小区的李女士成为“新政”的受益者。

  李女士家隔壁开了一家私房菜馆,每天中午和晚上前来消费的人络绎不绝。餐馆的房门白天都是敞开的,炒菜的油烟和客人就餐的噪声,影响到李女士的生活起居。

  李女士把问题反映到县行政执法局,该局派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执法调查和耐心细致的工作,该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规范

  党建工作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现有在编执法人员500余人,队伍变大了,该如何带?一方面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另一方面抓好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执法,提升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为适应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常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充分发挥局党委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主体职能,切实加强党的建设,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认真组织局所属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党建工作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分析、年末有总结;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党建情况、研究工作;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按要求认真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双述双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每年一般不少于2次;加强党建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有关新闻媒介,及时宣传、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定期向上级各相关部门报送党建信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局党建工作的影响力。

  队伍建设方面,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主动适应行政执法的新形势,尽快实现人员整合和业务融合。通过“四个统一”(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车辆)、“四个集中”(集中办公、集中执法、集中审批、集中培训),进一步加快执法队员角色身份转换,尽快融入“大执法”体系中;抓好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机制,对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执法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定期轮岗。通过制定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建立案件质量督查员制度,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成效

  综合执法优势明显,效率大大提高

  2016年3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成立综合整治行动小组,在城区及周边镇街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对无证运输、超载运输、污染道路、渣土扬尘、施工噪音及侵占国有土地卸载渣土的行为进行查处。此次行动,综合执法优势明显,共计完成日常线路巡查800余次,依法暂扣车辆135台,涉及市县24家渣土运输公司,罚款53万元,对违规车辆均顶格处罚,其中一辆严重超载渣土车处罚了16000余元。

  其次,今年以来,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和重视长沙县拆控违工作,为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相关镇街和部门在拆控违办统一协调指导下,不断推进查违拆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卫片执法方面,3月中下旬县行政执法局正式接手卫片执法任务以来,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镇街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图斑查处整改工作步骤和方法,建立了“镇街为主、部门配合、县拆控违办协调督促”的工作机制,加紧启动了图斑情况的核实、执法程序的履行以及图斑拆除行动,并抽调执法力量组成4个专案组加班加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安排人员对图斑拆除任务较重的镇街进行对口支援。截至5月底,全县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82个图斑案件,已作出处罚决定的63个;全县需要拆除的122处图斑,已拆除97处。

  城乡结合部整治方面,黄兴镇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共上报需要整治的违法建筑68处,面积36389平方米。县拆控违办及时对该类违法建筑的拆除情况进行跟踪核实,截至5月30日,已拆除其中62处,拆除面积29849平方米,剩余6处尚未拆除,未拆除面积将在6月底“百日会战”结束前陆续拆除完毕。

  此外,为护航2016年“三考”,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禁噪行动,高考期间,还在四个考点每天安排10名执法队员守点护考,确保高考顺利完成。

   突破

  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取得新成果

  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方式转变,带来的另一项变化就是执法领域拓宽。2016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办理各类案件(一般程序)2551件,在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取得了新成果。

  2016年1月8日,县行政执法二分局办理长沙县第一例食品安全执法案件,对港星粥铺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食品原料无标签的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食品原料,并处罚款5000元。

  3月,县行政执法二分局办理组建以来首例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案,对泉塘街道某诊所将医疗废物交由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处置的行为,依法作出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3月23日,县行政执法四分局在梨江物流园查处两台涉嫌非法运输的货车,现场查获7.8吨货物,其中混装26桶危险货物,相关当事人被处以25万元罚款。这是近年来长沙县查办的一起处罚力度最大的危险货物运输案。

  4月中旬,县行政执法五分局查处县内首例“非法电台”案,现场收缴广播调频发射设备一套,并取缔该非法电台。

  4月,县行政执法二分局查处该局组建以来首例计生“两非”案件,对违法人员刘某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为提升执法队员办案水平,4月26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法制科开展该局成立以来第一次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局各分局2016年一季度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旨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及取得的成效明显,引起上级部门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先后有省市法制办、改革办领导来县调研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国家卫计委监督局局长赵延配一行来长沙县进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

  同时,安徽利辛、山东郓城、耒阳市等省内外城市相关负责人来长沙县交流学习行政执法改革经验。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已将相关经验材料上报至中央改革办。

  此外,中央省市媒体多次报道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新成果及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亮点工作。

  完善

  突出补齐短板、强化基础、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四个重点

  古人说:“吾道一以贯之”。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仍面临一些问题,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按照“争当全省行政执法改革探路先锋”的目标,以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集中优势力量,提高执法效率”的要求,围绕“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基础信息化、管理制度化”,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突出补齐短板、强化基础、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四个重点,全力打造全国行政执法改革“升级版”。

  下一步,县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基层执法力量的配备,对城管、交通、公路等已经在镇街设立中队(站、所)等部门,通过整合办公地点、选派精干力量下基层等方法,在每个镇街设立一个执法中队;对于专业性强、业务量大的分局,选调精干人员,组成全局的业务牵头分局,对于人员较多的分局选定合适的办公地点,合理布局,达到面线结合、执法网络全覆盖。

  其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平台,将各类监管对象信息及时录入平台,执法队员每次监管检查情况,依托现场终端在线输入,在平台中体现。对于查处的违法案件一律通过执法信息平台审核流转,并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权,通过平台建设,确保执法公平,不发生“体外循环”案件。

  第三,通过公安驻点、联席会议等措施,有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同时,发挥基层底子清、情况熟、点子多的优势,加强与镇街的工作联席,切实加强基层监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争取解决问题在基层、效果体现在基层。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