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一患者到医院复印病历资料被拒 将告上法庭获支持

09.11.2017  11:28

  红网时刻11月8日讯(通讯员 雷晋荣)湖南省道县一患者住院治疗,出院向医院索要住院病历无果后将该医院告上法庭。11月5日,湖道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责令医院为患者提供复印病历资料。

  今年8月20日,道县患者何某到某医院住院治疗,9月2日出院后,为了解治疗的情况和继续治疗需要,与其子一起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资料,医院以各种原因予以拒绝,无奈何某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请求依法保护知情权。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因病到医院就诊,双方形成了医患关系。根据《医疗机构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后果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当患者及其家人申请复印病历资料时,医院有依法提供复印病历服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