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儿子起诉父亲 法官调解续亲情

22.09.2015  12:33
  湖南法院网讯  “爸爸,你还爱我吗?”9月21日,在桃江县人民法院,三岁的男孩子俊俊泪珠子滴答滴答,依偎在父亲王某怀里,泣不成声。“乖儿子,你会好起来的,爸爸爱你呢!”,王某抱着三岁的儿子俊俊,泪眼朦胧。

  好生生一对父子,为何在法庭上相拥而泣?原来,王某和前期罗某婚后虽然生育了儿子俊俊,但双方因性格矛盾,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冲突,感情不断恶化,最终在2014年选择离婚。离婚时,协议由罗某负责抚养俊俊,王某按月支付俊俊的抚养费400元。

  然而,由于王某另立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在连续支付3个月的抚养费之后未再履行义务;更为不幸的是俊俊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和先天性皮肤病,亟需治疗,而罗某又处于失业状态,无力独自抚养、治疗俊俊。多次联系在外打工的王某索取抚养费未果后,无奈之下,罗某只得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以俊俊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承担抚养义务,

  开庭审理时,法官看到这个已经分开的三口之家,感触颇深,希望尽力妥善化解双方矛盾,为三岁的小俊俊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治疗环境。当在外务工的王某风尘仆仆准时赶到法庭时,一把抱住了一年多没有见面的俊俊,法官便知道他对儿子仍然有很深的感情,双方有调解的可能。

  法官首先对王某提出了批评,夫妻关系虽然解除了,但儿子的血缘关系是断不了的,抚养儿子更是义务。然后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虽然俊俊的先天性心脏病依相关规定有国家负责治疗,但其营养方面更需要用心;同时俊俊还患有先天性皮肤病,更需要做父亲的倾心照料;前妻罗某明现在失业,没有生活来源,王某更要多关心儿子。听了法官的话,王某连连点头,表示孩子是无辜的,自己常年在外,以前关心不够,以后一定会做得更好。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每月支付俊俊生活费及医疗费800元至满18周岁为止,“钱我想办法挣,也争取每月回来看你一次,希望乖儿子快快健康成长”,庭审结束后,王某抱着儿子说。 来源:桃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