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小伙频遭恶意电话短信骚扰 个人信息被同学泄露?

28.01.2016  19:58

    原标题: 个人信息被同学泄露? 湘潭小伙频遭恶意电话短信骚扰 

  民警提醒,在网上暴露他人隐私和传谣,产生实际影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湘潭在线1月28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宋锴)过去的这一周,让雨湖区大庆新村的小龙很烦心,因为他每天都接收到莫名其妙的短信、电话,以及QQ消息,多为想找“小姐”、投资入会和恐吓等内容。到底是一场误会,还是有人存心想报复他?为解答心中的疑惑,1月27日下午,小龙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烦恼:持续收到骚扰短信

  小龙今年22岁,是岳塘区一家酒店的副总经理。

  1月17日凌晨两点多,他第一次收到了奇怪的骚扰短信。当时,他在家睡觉,被连续的几条短信惊醒,“对方给我连发了几条短信息,前面的内容带有明显的侮辱性,后面还有非常血腥的图片。”

  最开始,小龙以为有人发错了,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不料,第二天晚上,小龙的手机再次收到了恐吓短信。气愤的小龙回复了几条信息,之后与对方争吵起来。接连两次的异常情况,让小龙心里发毛,生活也因此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就这样,这类短信一直持续着,发送短信的号码也都是同一个本地号码。

  “前几天,有人在网站和QQ上发消息,说我是‘小姐’,连我的手机、QQ和微信等个人信息全被公开了。”这让小龙极其气愤,“很多网友相信了,每天都有人通过QQ和微信等方式想约我。”

  直到1月25日,开始有外地网友申请加他的QQ,“都说要汇100元会费过来,想投资合作。聊了几句后,感觉像是搞传销的。”

  怀疑:泄露信息者可能是同学

  这一连串离奇怪事,引起了小龙的重视,让他觉得可能有人想害自己。不过,自从参加工作起,自己从未与人结怨,到底是谁在恶作剧?

  后来,通过追查发恐吓短信的号码,并结合网友提供的发布人的QQ和微信等,小龙从中看出了一丝端倪。在发布消息的QQ上,小龙见到了初中一位女同学的名字和照片,“我还隐瞒了身份,在网上跟对方聊过一次。”

  小龙告诉我们,由于自己上初中时比较调皮,经常拿同学开玩笑,还带头笑话这位女同学长得奇丑无比,让对方很没有面子。小龙猜测:“对方也许一直怀恨在心,才用这样的方式来报复我。”

  提醒:网上传谣同样触犯法律

  针对小龙的情况,民警表示,网络世界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如果网友在网上暴露他人隐私,散播虚假信息和谣言,对他人的现实生活产生了实际影响和不利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对此,湖南同升律师事务所滕建杰律师认为,网友在网上暴露他人隐私,散步虚假信息和谣言,受害人可以查找侵权人要求停止骚扰、收集固定证据或者报警。

  滕建杰律师说,《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上述网民的短信骚扰和网络公开受害人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都有规制,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请求司法机关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同时,滕建杰律师希望广大网民上网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恣意妄为。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绝对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同样会触犯法律,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