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9.04.2016  12:58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长沙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纪发[2016]2号),结合市社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专项整治方案,紧盯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巩固和深化成果,推动纠“四风”常态化、长效化,营造市社系统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业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业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业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项目管理部、征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上旬)

市社成立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组,市社党委书记杜强任组长,副书记陈谷良、纪委书记伍春强任副组长,监察室、人事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办公室、基层处、安全处等相关部门为成员(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组”)。监察室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统筹推进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人事处、资产管理处、基层处负责规范企业津补贴、奖金福利额度;资产管理处、基层处、审计处负责牵头对企业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市社机关公款吃喝、津补贴、奖金福利、收送礼品礼金的专项整治;安全处负责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的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组制定“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并于4月15日前报送市专项整治办。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至6月)

各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照六个方面突出问题逐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自查情况和线索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市直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汇总情况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市社专项整治办。

(三)督导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

1、专项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公务、业务接待费用、单位食堂、在农家乐和公园餐馆等场所违规吃喝、在临时机构违规取酬、以工会或学会协会等名义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违规大操大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8个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机关单位、所属企业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全市在7月、10月、12月前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且同步在我系统开展专项检查,在每次检查结束10日内将检查报告报送市社专项整治办。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情况等。

2、随机抽查。市社专项整治组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

3、重点督查。市社专项整治组成立检查组,选择部分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例。市直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社专项整治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市社监察室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84206660),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告一督办、每季一通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强化执纪问责。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分批分类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 “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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