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调研督查我省集体协商工作
8月1日至4日,以广东省总工会副巡视员李和森为组长的全国总工会集体协商工作调研督查组来到湖南,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的相关情况展开调研和督查。
近年来,我省各级工会把集体协商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各方支持,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省总工会确定了3个重点城市,300个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示范单位,以及300个试点单位,实施“333”工程,突出典型,以典型带动发展,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
截至2016年底,我省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1585份,覆盖企业58537家,覆盖职工269.6万人,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1%以上。建制重点由过去的国有企业向非公企业拓展,由规模以上企业向中小企业拓展。协商内容也由原来协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增长幅度,拓展到协商计件单价、计时工资、劳动定额标准、奖金福利、一线职工工资年度增长幅度等。
调研督查组先后来到娄底湘运公司、湖南农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韶山远东钢模公司、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集体协商五年规划落实情况。
调研督查组认为,湖南集体协商工作起步早、思路明、方法实、成果多。下一步,各级工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和《中华总工会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要进一步健全行业集体协商主体建设,推动行业二次集体协商工作;要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省总工会副巡视员王湘静陪同调研督查。
文章作者:尹理/编辑:李俊/审签: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