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通报:一季度空气质量吉首、怀化、郴州排前三,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18.04.2017  18:40

省环保厅近日向各市州政府通报3月和第一季度全省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季度,全省14个市州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0.4%,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一季度空气质量排前三位的城市为吉首、怀化、郴州,居倒数一、二、三位的城市为株洲、湘潭、常德。

接连多日的雨水天气,带来“清新呼吸”。3月份,全省14个市州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7%,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6.6个百分点。其中,轻度和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7.4%;PM2.5和PM10的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29.5%、27.1%。PM2.5下降最明显的是怀化市,PM10下降最多的是郴州市。综观整个一季度,除永州、郴州、株洲外,其他市州城市的优良天数均有不同程度增加。PM2.5平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

对此,省环保厅向相关市政府发出专函警示:长沙、株洲、衡阳、岳阳市3月份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1天重度污染;永州、郴州、株洲市一季度的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减少,相关市政府需要引起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综合整治措施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3月和第一季度一季度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一至三类水质断面329个,占95.3%。

湘、资、沅、澧流域以及珠江流域、长江湖南段和环洞庭湖河流水质总体均为优,但湘、资、沅、澧均有个别支流以及环洞庭湖河流个别断面水质较差。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等。舂陵水的马家坪电站大坝、长沙三角洲等断面水质为劣五类,浏阳河的黑石渡、华容河六门闸等断面水质为五类,益阳志溪河断面水质为四类。沅江流域总磷污染有所减轻。“锰三角”区域清水江的锰污染有所加重。洞庭湖湖体水质仍为轻度污染,但总磷浓度有所降低、营养状态保持稳中向好。大通湖断面本年已累计3次为劣五类水质。

全省29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中,有28个水质达标;1个断面锑超标,为益阳龙山港断面,锑均值浓度同比已有明显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25个水源地水质类别保持稳定,4个水源地水质提高。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5个断面水质达到2017年考核目标。

省环保厅对相关市州政府采取专函警示:长沙、岳阳、益阳、郴州市要对3月份辖区内水环境不达标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污染;长沙、岳阳、益阳、湘潭、衡阳、常德、张家界市一季度部分断面水质同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