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洪江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暖人心彰显人文关怀
怀化洪江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暖人心彰显人文怀
检察官在与尹均发座谈,并送上司法救助金
检察官在为张培送司法救助金及节日慰问品。
9月14日上午,在“中秋节”到来之际,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传祥带领民行科、政治部干警,一行将申请到的22000元司法救助金,分别送到刑事案件被害人吴均发、张培手中,并各送上食油、月饼,给予亲切地慰问和节日的祝福。
据了解,尹均发现年51岁,住洪江区火柴厂廉租房,是1994年10月20日洪黔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的被害人之一;经鉴定,尹均发因交通事故导致轻度智能障碍、八级伤残。
1996年,由于肇事司机周某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尹均发等20名受害人,以肇事司机周某的父亲和其所在单位及有连带责任的部门3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0年8月,经过一审、二审程序,法院终审判被告3方共同赔偿给尹均发伤残补助费16800元,可到如今,尹均发仍未得到分文赔偿款,只得到保险公司赔偿的800元。
尹均发因该起交通事故受伤后,神智不清,丧失劳动能力,家里无人帮助其追要赔偿款,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过22年,尹均发已年过半百,仍未结婚成家。近几年,尹均发又先后患上了前列腺肥大、丙型肝炎、鼻咽癌等疾病,仅靠每月领取1300元的城镇居民社保养老金维持生活、看病就医,生活非常困难。
张培,现年34岁,住洪江区范家冲,原洪江区造纸厂临时工,现已失业,以打零工维持生活。
2011年1月1时,张培的父亲在洪江区邮电局路段过人行道时被王小平所开的摩托车撞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共花去治疗费、安葬费60000余元;张培请求法院判令肇事者王小平赔偿经济损失380000元。当时,王小平已年近60岁,在一家公司做临时工,每月只有1000元的工资,其妻又是聋哑人,家庭生活很困难,确实无力赔偿。
经调解,王小平和其亲戚共赔偿给张培42300元;张培出于同情,在没有得到给其父花去治疗费、安葬费的情况下,谅解了王小平,还建议法院对王小平判处缓刑,过后也没有再找王小平要过任何赔偿。
今年3月,洪江区检察院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组织民行科干警多次到尹均发、张培家中和其所在的社区及单位走访调查,详细了解情况,按规定和程序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申办过程中,得到洪江区政法委、财政局的支持,经过多方努力,逐级审批;该院最终为尹均发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2000元、张培10000元,并及时将该款送到尹均发、张培手中,让其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彰显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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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