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2014年工作亮点纷呈

31.12.2014  21:41

      湖南法院网讯  2014年,怀化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为怀化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23275件。怀化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2014年度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司法状况考评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执行局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集中执行涉银行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先进集体”,书记员管理办公室被评为“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怀化中院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研究制定了《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当前工作的意见》,坚持把法院工作融入怀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明确了全市法院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重点和方向。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75件,判处罪犯2937人,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282人。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涉黑涉恶、黄赌毒、非法集资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审结了杜小军诈骗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案,李林等7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和原湘西自治州州委巡视员王承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切实维护了经济社会稳定。妥善处理民商纠纷。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771件,同比上升23.06%。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6348件;以维护市场秩序为重点,审理房地产、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516件,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妥善审理金融、民间借贷等融资纠纷案件2868件,促进经济发展;认真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应邀对洪江、沅陵、辰溪等区、县的文化执法人员进行了保护知识产权培训。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全市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49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979件,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等重大敏感性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审查了鹤城、麻阳、芷江等地一批涉及棚户区改造、重点公益工程征地拆迁案件。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与行政机关首长平等对话的平台。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市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73件,执行到位标的1407万元;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互联网查询平台、执行流程节点短信告知平台(12368平台),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人员153人次,发布限制出境人员名单11人次,对1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12名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保护和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怀化全市法院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强化便民服务。严格工作流程、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在立案大厅设立审判流程信息终端查询系统,健全诉讼引导机制,完善院长预约接待制度,一年来,怀化中院共接待来院咨询3500余人次,提供案件查询、导诉立案、法律援助等服务15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加强“三调联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作用,一年来,怀化中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34.29%,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1.36%,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的调撤率达72.55%,一审行政案件协调率为35%,执行案件和解率达79.35%。化解涉诉信访。全市法院系统建立起网上涉诉信访平台和网上视频接访平台,推行网上申诉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让信访人“足不出县”就能向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的表达诉求,提高了涉诉信访工作质效。一年来,怀化中院共接待来访群众305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37件,有效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10余起;全市法院“三调联动”交办案件化解率达到了100%,进京上访总量下降32.26%。落实司法救助。一年来,全市法院为559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20.78万元,指定辩护64人次,怀化中院为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120余万元。
      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全市法院继续把加强规范化建设作为管理主线,促进司法公正高效。规范审判管理。狠抓数字法院系统数据的清理与核查,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杜绝超审限案件;开展积案清理活动,全市法院案件清积率达到84.51%,其中靖州、芷江、麻阳和通道法院的清积率达到100%。中院和鹤城法院因清积工作成绩突出,被省高院通报表扬。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推行庭审图文直播,全市法院共直播案件76件,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开通法院微博,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在“国家宪法日”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60余人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参与座谈等,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进一步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改革试点。成立了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市13个基层法院各选择一个基层人民法庭参与改革试点,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完成各项规定动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征求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收集各类建议、意见588条。制定整改措施137条,针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在总结测评会上,对党组班子的测评满意率达到了100%。在全省的综治民调中,法官整体形象从上半年的第13位提升到下半年的第5位。不断提高队伍司法能力。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院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演讲比赛活动。一年来,共组织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的各类专项培训和省高院举办的高级法官培训、初任法官培训等225人次;举办了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培训班,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最高法院的专家和法官对全市民商事法官进行专门培训;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时态还为市中院全体干警及中方法院、鹤城法院、怀化铁路法院部分干警做了题为“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专题讲座。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六项措施,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市中级法院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邀请廉政监督员组成检查组,对中院机关和全市13个基层法院、51个人民法庭进行明查暗访8次,抽查各类案件1233件,纠正问题130人次,回访案件218件,群众满意率达97%。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和制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努力保持队伍纯洁。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一年来,中院院领导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32人次,解决实际问题110余个。指导支持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在全市13个基层法院建立了全市联网的审判流程信息终端查询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科技法庭建设稳步推进,有9个基层法院完成了科技法庭建设任务。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凝聚公正司法合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对市人大交办的4件代表建议全部依法公正办理并及时反馈意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受理检察机关再审抗诉案件14件,审结13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总数从350人上升为645人,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512件,参审率达91.62%。

来源:怀化市中级人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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