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认真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10.04.2015  14:25

  

  4月8日下午,怀化市政府召开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视频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董伟主持,市政府副市长王行水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分别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戴永福宣读了《辰溪县低保违规事件处理情况通报》,要求各地以此为鉴,深刻反思,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要把低保工作作为民生大事来抓,努力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规范低保认定条件,规范受理、调查、评议、公示、审批、资金发放程序,进一步完善低保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着力建设“阳光低保”,切实保障困难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行水在讲话中指出,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保障基本民生、建设法治政府、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的迫切需要,要求各级各部门根据《办法》要求,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完善受灾人口救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王行水强调,各地要加快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准确公正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杜绝关系保、人情保;要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优化各项社会救助受理、分办、转办、反馈等流程,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建立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按规定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社会救助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谢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