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科研经费“亮”在阳光下 怀化市科技局积极推进阳光科技
9月14日,怀化市科技政务网全文刊发了《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5年市级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怀科发〔2015〕10号),将科研经费配置全部“亮”在网上,这是怀化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科研项目和资金阳光管理的又一举措。
为了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保障科研经费规范合理使用,进一步提高经费的使用绩效,今年以来,怀化市科技局积极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怀化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阳光科技工程,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科技项目阳光管理长效机制。为确保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安排的公平、公开、公正和管理科学化,先后制定出台了《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怀化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怀化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法规政策,对于资金的使用范围、扶持对象、资助标准、审批流程、绩效目标、跟踪验收、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均作了详尽的规定,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坚持阳光操作贯穿于科技项目立项各环节。首先是在项目申报前通过下发文件、在市科技政务网发通知、在科技工作QQ群发通知、直接电话告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项目申报指南,使更多的单位和科研人员知晓和参与进来;其次是延长项目申报时间,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不少于50天的要求执行,以保证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申报项目;再次是科技项目立项采用相关科室初审、专家评审、局务会议审定的“三审一决策”程序,最大限度减少项目管理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项目立项透明度和公正性;四是所有立项项目和经费配置全部在网络上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使项目选择程序更公开、竞争更充分、结果更公正,有效提升科技项目和科研经费的监管效率和质量。
三是打造科技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科研项目阳光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建立怀化市科技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合同签订、验收等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全程留痕,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各科室在科技项目管理方面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了科技项目立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