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未按时公示年报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19.04.2015  20:34
  红网怀化站4月19日讯(分站记者 曾军)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2013、2014年度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距离截止日期仅剩下70多天。
  
  据市工商局统计,截至目前,全市2013年企业应报年报15632户,实报2262户,年报率14.47%;个体工商户应报年报130144户,实报3457户,年报率2.66%;全市2014年企业应报年报19034户,实报826户,年报率4.43%;个体工商户应报年报155327户,实报3992户,年报率2.57%;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年报3072户,实报32户,年报率1.01%。
  
  按照规定,凡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2013年12月31日)在怀化市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未被吊销及未注销的各类市场主体(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各类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都要公示年报。如果经营者在这个范围之内,就要赶紧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hnaic.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该系统或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到辖区工商所报送。需要报送2013、2014两个年度报告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成功报送2013年度报告后,才能报送2014年度报告。
  
  近日,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工作人员来到怀化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指导该企业管理人员填报新的企业年度报告,记者见证了工作人员为企业上门服务的全过程。
  
  “以前工商年检的时候,我们得拿着纸质资料往部门窗口跑好多次。现在,新的年报公示制度出来后,只要通过年报公示系统,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原来的工作,省下不少时间。”刘军是该公司的负责人,他直言“很方便”。
  
  而作为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负责人,王清智对年报制度给企业带来的便利也深有感触:“申报方式以前需要走三步,先到网上预申报,再现场审核,最后审核通过再提交纸质材料,程序相对繁琐。
  
  一天24小时,只要有时间登录系统就可完成年报。事实上,对于企业来说,不仅仅从时间、程序上减轻了负担,更重要的是,在诚信和自律方面对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信息要公之于众,做企业肯定得更加讲诚信,不能弄虚作假。”刘军告诉记者,“和其他企业合作时,也能事先通过网上查询了解对方信息,知己知彼。
  
  工商部门特此提醒,未按时公示年报,企业将列入“黑名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有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形,企业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