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中院:推进减刑假释审理实质化、公开化

25.01.2018  12:22
庭审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1月23日上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凡田率领审判监督庭法官对涉及刘某、田某等41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在怀化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此次曾凡田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目的是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公开审理的常态化。

  法庭对刘某、田某等人的减刑假释材料展开法庭调查,询问了罪犯的服刑情况、悔改表现和生效判决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宣读了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进行了举证。检察机关也进行了质证,并发表了检察意见。整个庭审邀请了有关方面代表进行了旁听,真正实现了庭审的实质化、公开化。

   自2014年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政委的意见要求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的规定,对‘六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施行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仅扩大了开庭审理案件范围,增加了对减余刑的案件及所有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进一步加大了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的实质化、公开化。一年来,共公开开庭实质化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50余件,案件开庭审理的比例为21%,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以此方式审结的案件无一件被法律监督机关、服刑罪犯、群众提出异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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