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29.10.2015  11:34
  湖南法院网讯  10月28日上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减刑、假释工作新闻发布会。怀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凡田通报了怀化中院减刑、假释工作相关情况,审监庭庭长付元成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怀化日报、怀化电视台、怀化广播电台、怀化新闻网、边城晚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怀化中院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406件,其公示率、上网率均达到100%。在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中,怀化中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审查罪犯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是否累犯、财产刑执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履行和退赃退赔等情况严格控制减刑幅度;对老、病、残等劳动能力较弱的罪犯、执行财产刑或民事赔偿义务较好的罪犯依法从宽掌握。强化审判程序公开透明。将所有减刑、假释案件中罪犯个人情况、服刑改造情况以及减刑假释依据等内容进行裁前网上公示,对其立案公示、庭审公告、裁判文书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上公布;严格按照2014年6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应当开庭审理的六类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大力加强财产刑执行。将财产刑执行情况作为减刑、假释“确有悔改表现”的考察要件。通过去监狱听证,向罪犯释明,扭转错误认识;多与检察机关、执行机关沟通协调,达成共识,争取支持配合;重点对罪犯主动退赃、积极协助追赃和主动赔偿损失等积极消除犯罪影响的情况以及在监狱内消费及履行能力进行调查核实。注重裁判文书的辩法说理。裁定书增加了罪犯是否缴纳罚金、是否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有无违反监规行为、是否系累犯、惯犯及老、病、残犯等内容,在此基础上z增强了裁定书的说理性,详实说明了对其是否减刑、假释或减刑幅度的理由,有利于罪犯稳定情绪,安心服刑改造。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审判人员廉政教育;建立案件承办人、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长四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坚决执行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案件实行报请备案审查制度;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和人大的监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度明显增强,审判质效显著提高,真正发挥了对罪犯改造的激励引导、惩罚矫治作用,提高了罪犯改造的质量和效果。

  发布会上,曾凡田和付元成还就2014年的新《规定》的新要求,“三类罪犯”减刑的起始间隔时间和幅度要求,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或无期徒刑依法可以减刑的罪犯在减刑幅度和实际执行刑期方面的规定以及法院对下一阶段减刑、假释工作的安排等问题向新闻媒体进行了详细解答。 来源: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