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快处快赔"拟修5处征民意 交警:正考虑延长受理时间

14.11.2014  10:02

  华声在线11月13日讯 为了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路面拥堵,长沙市交警支队通过三湘都市报面向社会发布消息,拟对《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进行适当修改。(详见本报11月6日《治堵!长沙“快处快赔”拟修5处征民意》)一周时间过去了,不少市民@交警或拨打96258提意见,主要集中在快处快赔的时间、金额、宣传力度上面,交警部门今日给予集中回复。

   能否延长受理时间

  市民:快处快赔适用时间有一定局限性,很多夜间发生的事故无法适用于快处快赔,建议将快处快赔适用的时间延长,能否延长到22点或者全天24小时。

  交警:对于市民提出的延长受理时间的建议,将根据警力配置予以考虑。

   能否上调受理金额

  市民:目前的适用金额2万元过低,尤其现在高档车越来越多,很多车主由于对于赔偿金额拿不准,不敢擅自撤离现场。

  建议提高快处快赔的适用金额,有市民建议提高到5万元,还有一些市民建议是否能像北京一样不设限制,只要是没有人员伤亡、现场可以撤离的都可以适用。

  交警:受理金额将考虑上调现有单车两万金额的限制。

   能否尽快恢复现场

  市民:现在的快处快赔办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在5分钟以内撤离现场,但是现在城区交通压力越来越大,在一些流量较大的路段,5分钟很可能造成较大的交通拥堵,市民建议将撤离事故现场的时间缩短为4分钟或者3分钟.还有市民建议根据交通流量的不同,在不同的路段撤离现场的时间有所不同。

  比如,像桥梁、隧道等地段的事故应该在3分钟以内撤离,中心城区必须在4分钟内撤离现场。对适用于快处快赔不及时撤离现场的行为一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交警:对于撤离现场时间的强制性规定,可以考虑根据不同道路的交通重要性来设置不同等级的时间规定。如环线、过江通道2分钟内,主干道3分钟,其他道路4分钟等。

   能否明确理赔时限

  市民:在快处快赔过程中,经常出现交警部门定责后,事故责任方赔付不及时、赔偿不到位或者拒绝理赔的情况,能不能明确定责理赔的时限?能不能明确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在快处快赔过程中,除对责任方逃逸的按逃逸处理外,还应加大对逃避事故受损方进行快处快赔的一方予以严处,即对拒不履行快处快赔或者超过赔偿期限不履行赔偿义务的一方记3分和罚款500元,同时由交警部门出具行政处罚证明由事故逃避方的保险公司直接为事故受损方进行理赔。

  交警:对于不按规定撤离或逃逸的事后追责,将严格法律法规处罚规定,并协调保险公司共同施策。

  ■记者 黄娟 实习生 吴文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