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到郴州调研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22.05.2017  16:57
  5月18日,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兰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郴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性斌陪同调研。在家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郴州中院汇报了2016年以来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张兰在听取汇报后,对郴州中院在司改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张兰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司法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确立的重大决策,在改革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改革是个渐进长期的过程,法治之路需要一代又一代法院人的努力开拓,我们作为改革的亲历者和参与者要敢于奉献自己,要坚定信念、充满信心。二要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司法责任制是改革的龙头和基石,要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切实回归“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规律,通过制度来保障司改后的公平公正和司法效率。三要进一步树立担当创新的理念,增强改革的使命感。我们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大刀阔斧,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总结好经验,宣传好典型,争取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树立榜样。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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