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为遗产反目成仇 法官耐心调解促和谐

22.07.2015  19:55
  湖南法院网讯  7月21日,石门县人民法院调结了一起特殊的亲兄弟之间纠纷,该案系哥哥起诉弟弟,要求分割父母生前遗留的房产。

  法院经调查了解到,李大与李小系同胞兄弟,两人均已经40多岁。李大系国家公职人员,而李小系下岗职工,李氏兄弟的父亲多年前病故,因李小家庭困难,婚后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而李大多年前即自己买房搬出去住。因为李大经济条件比李小好一点,虽未与李母生活,但李母平时的开销大多由李大承担。

  2014年李母不幸去世,留下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屋,正逢房屋拆迁,置换了一套120多平米的新房。而经济条件一直不错的李大,因为儿媳在已经生育了一个男孩后,意外怀孕,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决定把小孩生下来,结果是一对双胞胎男孩。儿媳因为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工作丢了,且要还要缴纳20多万元的社会抚养费用。李大一家经济陷入窘境,故想到了母亲留下的房子,希望弟弟李小能够补偿一点给自己。但弟弟李小坚决认为一直由自己对母亲进行了赡养义务,且房子一直由自己居住,理应归自己。由此,双方发生争吵,亲兄弟俩发生争吵,并已经一年多没有任何往来。同时,法院在开庭时意外得知,李大自己也是生育了两个儿子,现均已成家。

  法院在开庭了解案情之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如果判决则势必使得兄弟俩的关系渐行渐远,只有调解才能缓和兄弟关系。故多次分别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劝解李大,长兄如父,李小确实需要这套房子,而且父母在天之灵必定不希望兄弟两人反目,也应当给下一辈立个表率,兄弟俩相互依靠和睦共处。对于李小,则给其普及法律知识,父母留下的遗产理应当平均分割,房子不是谁占有就归其所有。

  同时,法官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分别给李大、李小的儿子致电,说明相应的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李大、李小的儿子均分别劝解自己的父亲,双方退让一步。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李大李小达成调解协议,房子归李小所有,李小给李大补支付9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而且,法官在调解达成时,着重强调,双方均是退让了,以后两家的关系需得像以前一样,逢年过节都聚聚。李小在拿到法律文书时更是拍着李大的肩膀说,哥哥,我晓得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最疼我了。李大的爱人更是握着李小的手说,以后我们还是一家人。

  就这样,法官在承办这件案件时,不仅注重对案件法律上的处理,更是兼顾了社会效果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情感,使得纠纷能够达到案结事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能够修复如旧的效果。 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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