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曝光3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28.04.2016  21:37

坚持查实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

湖南曝光33起

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

通讯员 邹太平 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4月27日,省纪委通过三湘风纪网发布了《关于3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今年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省纪委八次全会上指出:“今年,要重点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把纠风惩腐压力向基层传导、责任向基层强化。”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和人心向背的战略高度,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正风反腐“零容忍”的举措覆盖到基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

沅陵县借母溪乡教家坪村原党支部书记、乡敬老院原院长杨远树,2003年至2013年担任教家坪村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危房改造资金,个人所得10000元;在发放危房改造资金过程中摊派验收开支1600元;非法占有农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6437.5元;伙同乡林业站原站长强德全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3300元,其中杨远树分得6700元,强德全分得27000元。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远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借母溪乡党委政府免去其乡敬老院院长职务,收缴违纪所得;给予强德全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吉首市镇溪办事处马坡岭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蔡艳均,利用负责社区低保工作的便利,2007年至2009年,将低保户刘某某、饶某某的低保资金发放存折本据为己有,并从中取出低保资金共计5.8万元供个人使用。蔡艳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5月,长沙县路口镇麻林村原村委会委员梁新荣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中,受麻林村村民汤某之托帮助争取重点援建户指标,议定事成之后由汤某从4万元补助款中拿出1万元作为报酬。汤某被列为重点援建户并拿到补助款后,送给了梁新荣1万元。梁新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核查,及时梳理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形成了有力震慑。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涉及基层群众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类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都极易发生‘雁过拔毛’现象。”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施光清告诉记者,有的干部认为吃一点、拿一点不算什么,认为小贪小占不算腐;有的无中生有骗取补偿款、补助金,有的欺上瞒下虚报冒领专项资金,有的层层盘剥克扣截留救济款物,有的内外勾结贪污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有的巧立名目索取各种“手续费”“辛苦费”;有的为了“拔毛”牟利费尽心机、无孔不入,甚至肆无忌惮,连老百姓的“救命钱”“养老钱”都不放过。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势必导致国家惠民政策缩水,群众利益受损,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甚至危及基层政权的稳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指出,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事关全局,直接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对于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