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22.07.2016  06:38


市法制办:



按照贵办《关于开展2016年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衡政法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我局就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依法行政案卷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行政案卷评查工作,指定分管法规工作的副局长负责,法规与国际经贸关系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开展工作。精心安排自查工作的每一个步骤,确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7月6日开始,我局认真对照行政许可和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执法人员自查、科室普查和汇总复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办理行政许可45件,行政处罚案件5件,从案卷评查的情况来看,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的执法现象发生。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理,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一案一档,制作规范,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



   三、依法行政,规范程序  



  通过案卷评查,总结出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我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商务粮食行政案件时遵守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粮食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案件处罚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到目前为止,全局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认真学习,提高素质



  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好坏,执法者的素质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理论学习,每年坚持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政策和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利用机关学习时间反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依法行政工作手册》《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及商务粮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工作,在市局机关系统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五、存在在问题  



  (一)为了保持证据的原始性,有个别案卷的纸质没有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申请人提供的信签纸转换成A4复印纸;有个别案卷材料没有按顺序要求进行放置。



  (二)对证据资料的收集还欠完备,责令改正文书中存在违法事实表述不够详细,案件文书还不够规范,对违法经营事实描述较为简单的现象。



  (三)案卷装订不统一,行政许可案卷与行政处罚案卷装订方式不一一致。部分卷内材料没有逐页编码,个别案卷的手写字迹潦草。



  






     五、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作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要高度重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作为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强化行政变更等资料的立案归档工作。



  (二)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要针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通过这次案卷评查,也反映出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还不能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学习制度,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实务技能。同时,不断充实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案卷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撰稿人:赵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