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部署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

05.01.2016  16:12

2015年12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因企施策,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对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和环保手续不全等问题的单位,按照严查一批、搬迁关闭一批、限期整改一批、落实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措施,备案管理允许运行一批的总体思路,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制定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完善环保手续,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省环保厅将定期调度和通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及时提醒,必要时进行行政约谈。

链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