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05.11.2014  12:35

为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火灾防控,从6月13日起至10月15日,湖南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实行三项“六个一律”执法规定,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净化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根据全省实际,专项行动以各类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可燃物资仓库等物资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为重点,重点排查整治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堵塞、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等六个方面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专项行动采取各级政府统一部署,行业系统组织排查,单位自查自纠,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集中整治的方式开展整治。各级治安部门负责督促组织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日常督察内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公安派出所抓好辖区整治范围内小单位、小场所排查整治,住建、民政、工商、文化等部门,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市州、县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组织消防、治安、警务督察等部门开展1次以上专项督察。  

  同时,排查整治实行“实名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各地结合消防“三提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性宣传,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作用,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并组织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实行“六个一律从重处罚”、“六个一律临时查封”和“六个一律强制拆除”执法规定,坚决处罚、关停一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和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设影响消防安全的临时性建筑和障碍物。在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存在因消防管理不到位导致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被严重堵塞封闭;人员密集场所大量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等建筑构件,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等六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六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存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六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一律实施强制拆除或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