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6.02.2015  11:41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2015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对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现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5]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的宣传活动。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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