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霾季-春风行动”开展后督查 违法散煤作坊已停止产销

03.03.2016  09:43

(该作坊周围都是民居,最近的只有一墙之隔。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摄)

  (目前,这家作坊已经按照要求进行停止作业。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摄)

(  陈阳久说,他将尽快处理机器设备,然后将所有家当运回益阳去。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摄)

(作坊主陈阳久已经停止生产散煤,现已准备搬离禁燃区。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摄)

   星辰在线3月2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今日上午,“清霾季-春风行动燃煤禁售专项执法行动”来到长沙市天心区,长沙市环保监察支队监察二科联合天心区环保局、城南路街道对前期整治工作中的散煤分销商开展后督查。

  监察人员来到牛角塘村一处200平方米的散煤制作销售作坊。作坊主陈阳久已经停止生产散煤,现已准备搬离禁燃区。“今年是制造销售散煤的第六年,之前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这份工作又辛苦又赚不到钱,却是我们家目前唯一能从事的工作。”陈阳久说,他将尽快处理机器设备,然后将所有家当运回益阳去。

  在暮云镇,监察人员来到另一处私人散煤制作销售作坊。该作坊周围都是民居,最近的只有一墙之隔。记者从附近居民处了解到,该作坊制作散煤时往往会产生很大噪音,灰尘也很大,但因为家家户户都需要用煤,因此也没有特别在意。目前,这家作坊已经按照要求进行停止作业。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长政发〔2010〕26号), 禁燃区划定的范围扩大至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行政区域,望城区的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大泽湖街道、白沙洲街道、月亮岛街道、金山桥街道、黄金园街道,长沙县的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 梨街道、暮云街道、南托街道、长龙街道、安沙镇。

  同时,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长政发〔2014〕41号)规定,禁燃区内仍在使用燃煤设施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由辖区政府依法查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则规定,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现场执法人员表示,散煤制作点多分散于城乡结合部,又具有隐蔽性强等特点。燃煤禁售执法行动是一份延续性的工作,多部门联合将为长沙清洁的城市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