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开先河 制定《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

07.05.2015  11:47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5月6日讯 今天,由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合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等13家单位共同发起制定《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并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据悉,我省是全国首个制定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的省份,公众的建议一经采纳将给予现金奖励。

在“6·5”世界环境日前夕,湖南13家单位向社会推出“保护环境,公民义务,守法依规,自律践行,绿色消费,低碳出行,污染违法,坚决举报,美好家园,你我共建”为内容的《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征求意见稿。

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孙凤英表示,《准则》不仅要通俗易懂、简单可行,还要考虑一旦发布如何落实的问题。

参与制定《准则》,正是公众参与环保的有益尝试。”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主任张东风介绍,社会大众可对拟定稿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也可自行拟定认为可以反映社会主义环境道德价值观和保护环境行为规范的行为准则,在5月30日前反馈至湖南省环保厅的官方微博([email protected])、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的官方微信(hnhbxj)、邮箱[email protected]

另悉,湘潭市环保局已出台《城区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举报个人违法行为奖励200元/次,举报企业违法行为奖励400元/次。省环保厅透露,我省正在考虑制定全省性的举报奖励办法,今后或评选环境道德模范人物,进一步提升公民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