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私占历史通道 邻居被告上法庭

02.11.2015  13:31
  湖南法院网讯  桑植县马合口白族乡向某在修建新房时未与村里和邻居协商,毁掉了邻里通行的必经之路,2015年8月,其邻居罗某等三家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向某拆除房屋恢复历史通道。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芙蓉桥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相邻通道纠纷,并作出了判决。

  2013年正月向某在修建房屋时,擅自将罗某等三家人平时通行至桑官公路的历史通道占用建房,同时另开了一条简易小路,但是此小路比较难通行,平时罗某等三家人与向某之间为此路屡屡发生口角矛盾。2015年1月罗某因新修的小路难通行与向某发生纠纷,经村委会调解,罗某与向某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向某与村里一起将路面整理平整便于通行。此后向某认为此路建在自己的地基上,是自己所修,多次阻碍他人正常通行。为此,罗某等人将向某告上法庭,要求向某拆除房屋恢复历史通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1条规定: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法庭审理后认为,向某在修建新房未经村里和邻居协商,毁掉历史通道具有一定过失,但向某通过补救另开了一条通道,通过整修,现在可以正常通行。罗某等人要求拆除房屋恢复原状的理由不充分,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同时法庭指定另开通道应永久作为公共通道通行,向某无权阻止妨碍他人通行。 来源:桑植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