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强化“廉政食堂”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用餐

23.10.2015  21:54

华声在线衡阳10月23日讯(通讯员刘汨璐)今年以来,为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衡南县检察院强化“廉政食堂”建设,全面推行“廉政食堂”各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用餐,严格执行就餐标准,着力打造廉洁型、节约型机关。

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参照衡南县政府“廉政食堂”标准出台了《“廉政食堂”管理办法》,制定了干警就餐、公务接待、炊事员管理、餐厅卫生等制度。由院办公室对食堂进行严格管理,安排专人对食堂每日采购用料进行验收登记,并由相关人员复核后签字确认。严格每一笔经费支出,食堂账目采取日清月结制,每日在公示栏上公示,并由全院干警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食堂负责干警就餐、来客接待,食堂购物用料必须精打细算,定人定量,避免浪费。对因公来客,坚持“有利公务、对口接待”的原则,一律由“廉政食堂”负责接待,来客由接待的部门按照“申请——审批——采购——结算”的流程,按标准规范接待,并进行登记管理。一般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陪餐,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此外,该院在原有机关食堂的基础上,投入资金购置了相关设施配备,改善了用餐环境。同时,在食堂四周墙上张贴着书写“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等文明、勤俭的标语,倡导全院发起“光盘行动”,引导、促进干警养成良好用餐习惯和节约意识。

该院强化“廉政食堂”建设以来,坚决抵制舌尖“四风”,不仅节省了接待费用,还为该院反腐倡廉竖起了一道坚实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