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盒饭“藏着卖” 铁路服务去哪儿了

14.01.2016  12:03
      “吃不起,一个盒饭三四十;喝不起,买瓶水要5块起!”最近,一则吐槽动车上盒饭贵的帖子,被泉州网友狂转。

      帖子除吐槽外,还透露一个很少人知道的事:动车上有15元盒饭!为求证此事,海都记者昨日特地搭乘两趟动车,往返泉州、厦门之间,虽然每次叫餐,乘务员都率先推荐三四十元价位的盒饭,但是记者用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终于吃上了这顿物美价廉的15元高铁套餐。

      (1月12日《海峡都市报》)

      说实话,如果不是媒体报道,笔者也从不知晓高铁、动车上居然还有15元一份的“廉价”盒饭供应。之所以动车餐饮“一个盒饭三四十,买瓶水5块起!”贵得让人吃不消,廉价盒饭却“藏着卖”,原因无非是高价格有高利润,廉价盒饭赚钱少。

      铁路是企业,追求经营利润并没有错,问题是铁路作为垄断性的特大型国企,除了一般企业属性之外,更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关乎国计民生,服务性、公益性是其最大本质,不能见利忘义,藏着掖着、变着法儿从乘客嘴里抠出“利润”,而忘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当然,这样说可能有失公允。因为根据《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以下简称《质量规范》)规定,2元预包装饮用水和15元盒饭,在高铁上不断供。

      铁路管理部门制定部门规章,保障广大乘客的消费者权益,保证其吃得上廉价餐食,可以说已经尽到了一定职责。但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有效实施,如果铁路部门只管制定管理规范,但不加宣传推进,并疏于行使督促监管之责,放松《质量规范》的贯彻执行,放任下属铁路企业“阳奉阴违”,将规定的廉价盒饭、饮用水“藏着卖”,从不宣传和主动告知消费者,让乘客无奈高价消费,则事实上让《质量规范》沦为空文,不但架空了法律,也架空了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最终也伤害了法律法规的尊严和铁路部门的公信形象。

      有令不行,或消极执行,积极兜售推销“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高价餐饮,却将法定的15元一份的相对廉价盒饭“藏着卖”,反映出许多铁路企业逐利心态下,服务意识、公益意识的羸弱,和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漠视。

      而这背后是铁路管理部门执法监管不力,甚至是没有监管,对下属铁路企业不执行、消极执行《质量规范》的违法行为睁眼闭眼、不管不问,以致《质量规范》施行多年,但铁路企业的餐饮服务始终不规范,广大乘客也鲜有知道“2元预包装饮用水和15元盒饭,在高铁上不断供”的服务质量规范存在,消费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被严重漠视,被“别无分店,爱买不买”的铁路高价餐饮“宰你没商量”,稀里糊涂地做了多年“冤大头”。

      15元一份的廉价盒饭并非小事,关乎消费者合法权益,关乎铁路部门服务社会、服务公益、保障民生的公共形象。事实上,廉价盒饭“藏着卖”,已让高铁餐饮和机场餐饮一样,其贵得离谱,吃不起、喝不起的公众印象长期以来“深入人心”,怨声载道。切实转变经营理念,树立社会责任,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广大乘客的“消费者体验”,是铁路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应该引起足够重视,而首当其冲的,是遵法执法,从贯彻执行现有规定做起,将廉价盒饭从纸面上的“不断供”真正摆到乘客面前,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让广大乘客吃得起、喝得起铁路餐饮。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