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117座小石灰窑被强制退出历史舞台

13.04.2017  11:16

近日,临澧县人民政府对位于该县新安镇区域内的小石灰窑采取填充窑体、封闭窑门等强制措施,关闭了境内全部117座小石灰窑,至此,位于该县境内的小石灰窑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传统产业 因污染成信访热点

因石灰石资源丰富,石灰生产是该县的传统产业,且历史悠久。通过摸底调查,共有117座小石灰窑,分布在该县新安镇、刻木山乡一带,从业人员达2400名,呈自燃烧制与分散式生产经营状态。其生产工艺均为土窑,能耗大、产量低,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淘汰生产工艺。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粉尘、烟尘、二氧化硫超标严重,对周边环境影响严重,一度成为了当地百姓信访投诉的热点,甚至引发了跨区域性环境污染信访投诉。

政府作为 破解历史遗留问题

为彻底解决这一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该县政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有关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启动了小石灰窑关闭淘汰行动。2016年9月召开环委会会议,对关闭淘汰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该项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当地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市监局等多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期间,2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关闭行动中遇到的难题,综合多方意见,形成集体决策,推进关闭行动。召开县长办公会,研究出台强制关闭方案,周密部署强制关闭行动。分管县长多次调度,确保关闭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情法较量 部门履职严格

石灰生产作为当地的传统产业,从事该行业生产的人员多,且多为家庭式作业,为其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作为政府、部门,一方面要考虑石灰窑业主的损失,维护石灰经营市场的延续,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一方面又要对生态环境质量负责,保护环境是职责所在,大势所趋,万众所盼。环保部门会同乡镇政府及时召开座谈会了解业主的心声,推动小石灰窑整合升级,全力做好服务,走村窜户苦口婆心宣讲政策、释法明理,有力地化解了业主心中的矛盾。同时,为确保关闭淘汰小石灰窑行动有理有据,县环保局作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带头深入小石灰窑开展调查摸底,执法宣传。行动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下达监察意见及关闭通知200余份,与小石灰窑业主签订关闭承诺书,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行动,督促58座小石灰窑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关闭。然而,仍然有59座石灰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自行关闭。4月2日下午,组织挖断了小石灰窑进料通道,设置了警戒线,对剩余煤矸石进行了集体转运堆存。4月2日开始,县环保局和乡镇政府不分节假日联合派人值班巡查,4月3日上午,公安部门对2名4月2日晚破坏警戒线,偷偷加料的小石灰窑业主实施了行政拘留。4月9日,在行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 138名行动队员分成道路管控、现场应急处置、政策宣传、秩序维护等5个小组,冒着倾盆大雨进入作业场地,对57座未能如期关闭的小石灰窑进行了强制关闭,彰显了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连日来,持续开展填充窑体,封闭窑门等后续工作,4月20日前全部完成。

确保稳定 乡镇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乡镇政府作为小石灰窑关闭淘汰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关闭淘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石灰窑企业的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相关费用问题处理、综治维稳及严防反弹系列工作。新安镇、刻目山乡党政一班人表现出了超强的战斗力和严明的政治纪律。立场决定了行动。乡镇干部包片、村组干部包户,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在顺利关闭小石灰窑的同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整合升级 提升产业整体水平

对小石灰窑“动刀子”,仅仅是落实了一项政治任务。推进新创业、建设新临澧,必须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大转型发展的力度,按政策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一刀切”。基于这种考虑,在关闭淘汰全县范围内的小石灰土窑的同时,该县政府积极作为,鼓励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建设新型节能环保石灰窑,从而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源消耗,提升石灰产业整体水平。为此,相关职能部门及石灰窑业主立足“生态环保”的理念,结合供给侧改革,加大了招引整合力度,3家产能15万吨的新型节能环保石灰窑已顺利落地兴建,今年9月份以前即可先后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