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02.06.2017  21:1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8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16号)文件精神,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国家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确定浏阳市林业局等5个单位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推荐对象,赵继锋等5名同志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现对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7年6月2日—6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入选者有异议,可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林业厅林业改革发展处)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和书面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湖南省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550630(兼传真)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一段1001号

  邮 编:410004

  附件:推荐对象汇总表

湖南省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关于申报推荐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根据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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