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审计结果报告

25.07.2017  17:55
         近日,湘潭市委副书记、市长谈文胜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听取市审计局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16年度湘潭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情况汇报。
      会议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认为: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有关部门单位深化改革意识、财经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财政本身以及市直机关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审计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少,“屡审屡犯”的问题明显改观。市审计局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的审计结果客观实在、全面准确。一是覆盖全,今年的审计比往年覆盖范围更广,部门预算审计覆盖了全部预算单位;二是事实清,运用了大量的数据和事实反映情况和问题;三是问题准,审计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四是贡献大,投资审计为政府投资项目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同步跟踪审计有效促进“精美湘潭”建设的规范管理和稳步推进,审计部门为湘潭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五是建议好,审计提出的建议合理、中肯,针对性、操作性强。同时,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每一年度的“同级审”可以说是政府内部的一种“自我体检、自我约束、自我纠错”,及时指出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促进和规范单位的管理,目的是“治病救人”。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所有部门单位要虚心接受审计意见和建议,都要打好“收条”。   
      二是“排查自检”要到位。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排查自检,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二级单位的监管。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的问题,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增强敏感性,勿踩“红线”、勿越“底线”。
      三是结果运用要到位。首先是要抓好问题的整改工作。其次要严格依法处理,该清退的要按要求及时清退,涉及违纪违法的,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审计机关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守护神”、投融资的“把关者”、风险防控的“安全员”、项目建设的“监督员”、科学决策的“参谋员”作用。
      四是程序落实要到位。原则通过审计结果报告。市审计局要根据会议意见对《审计结果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要认真把关,确保向社会公开的审计结果报告客观、准确。审计部门要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工作,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供稿人:张新建  审稿领导:康海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