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拒退过期槟榔 发生争执伤人获刑

07.06.2016  21:25
  湖南法院网讯 食品已过保质期,顾客可以要求退货或换货,如因误食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日前,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退换过期槟榔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尹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5年7月17日8时40分许,被害人邓乙在被告人尹甲的店里买了一包槟榔,发现味道不对,遂查看槟榔包装,发现已过保质期,邓乙遂到尹甲店里要求退换过期槟榔,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打斗,尹甲用刀将邓乙的手臂及左手手指砍伤。经鉴定,邓乙的人身损害程度为轻伤二级。2016年1月28日,被告人尹甲到道县公安局营江派出所投案自首。2016年2月22日,被告人尹甲与被害人邓乙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尹甲赔偿被害人邓乙各项经济损失5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邓乙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尹甲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尹甲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尹甲赔偿了被害人邓乙各项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邓乙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此案矛盾已经化解的事实,法院遂作如上判决。 来源:道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