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环保局顺利通过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县三级)达标验收

05.02.2017  00:08

2017年1月12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应急中心肖志颖副主任带领由省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验收专家及州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副支队长毛卫华等同志组成的验收专家组,对花垣县环保局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进行了现场验收。

肖志颖主持召开了我县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会。会上验收专家组详细听取了花垣县环保局局长吴文学关于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达标验收材料和档案、台账等资料,并现场核查了环境应急硬件设备、办公场所、业务用房、规章制度和人员配置等情况,验收专家组严格依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等规定,逐条、逐项评审打分,经综合评审和讨论,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花垣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工作,人员结构配置合理,应急设备齐全,应急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县级三级标准,一致得到了省厅验收专家组的高度肯定和赞扬,顺利通过验收并予授牌。

验收专家组一行对花垣县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工作及环境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良好的建议和殷切的希望。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大环境应急工作,不断完善,全面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工作水平。

花垣县环保局局长吴文学、副局长石成斌、环境监察应急中心主任石国勇及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全程参加了此次验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