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涉案近3亿 给下属送钱屡拒提拔

05.11.2014  09:58

  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近日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近日,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官近30年的曹鉴燎,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广州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

  以权力为筹码、用经济学思维“运作”腐败产业,曹鉴燎精心营造起一条贪腐产业链:许多地产老板、村官、实权派官员前呼后拥,有人为他买别墅,有人为他建会所,有人充当他的“投资代理人”。

  拒绝提拔 只因镇领导位子“含金量”更高

  “小的不贪贪大的。”在接受审讯时,曹鉴燎直言不讳地说。在长达20多年的贪腐历程中,拥有高级经济师资格的曹鉴燎始终不忘“按经济规律办事”,甚至为此三番五次拒绝组织提拔。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在沙河镇任党委书记、镇长期间,有关部门几次想调他上天河区,曹鉴燎竟表示“不愿意”。舍不得走,不是为了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而是因为镇领导位子“含金量”更高。

  早在1992年,香港老板范某找到时任沙河镇党委书记的曹鉴燎,希望获得原沙河镇政府所在地块的开发权。曹鉴燎欣然允诺,事后范某给曹鉴燎送了200万元人民币。

  此后,在广州市规划开发珠江新城的过程中,由于镇一级干部有很大自主权,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灵活出让村集体土地,曹鉴燎更不愿因提拔调动失去敛财机会。

  有冼村村民回忆说:“20多年前,为了能继续留任敛财,曹鉴燎通过下属让我们联名写信挽留他,当时不懂什么意思,现在想来真是荒唐。”事实上,后来,直到发现在天河区任职“赚钱”机会更多,曹鉴燎才接受了提拔。

  “影子地主”  案发前还一次性出让土地20多块

  在不少干部群众眼中,曹鉴燎是天河区的“影子地主”。经办案部门调查,在珠江新城大开发的十多年间,曹鉴燎通过控制镇村集体留用地的协议转让,指定自己的“关系户”和村集体合作,为多个房地产公司在拿地和经营上提供帮助,收受了相关地产商数千万元的巨额贿赂和房产、商铺。

  2011年12月任增城市委书记后,曹鉴燎继续如法炮制,在旧城改造中“参股”开发商的项目,并为其改规划、提高容积率。知情干部透露,就在案发前两周,曹鉴燎还主持会议研究决定,一次性出让“三旧改造”土地20多块。

  增城市一名处级干部说,改造项目原本只需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但曹鉴燎上任后提出市委书记也要参会。“他借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加班加点搞改造,领导既然拍板,我也只能履行程序,没有办法。”

  表面看是积极干事,背后其实却是大把捞钱。相关部门初步查明,曹鉴燎涉嫌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7000多万元,另有2亿多元的涉案金额,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官商勾结  老板为其情人支付上千万“分手费”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曹鉴燎身边最多的“朋友”是商人老板。为了在项目开发、公司经营上得到曹鉴燎的各种关照,老板们不惜斥巨资买别墅、建会所,甚至为曹鉴燎的情人支付高达上千万元的“分手费”,让曹鉴燎纵情享乐。

  在官商交往中,权力投资、利益交换无处不在。“要不是曹鉴燎关照,高德置地集团董事长苏萌至今可能只是个搞批发的小老板。”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珠江新城开发初期,曹鉴燎帮苏萌低价囤地、出谋划策,使苏萌十多年就变成身家超百亿的开发商。为感谢曹鉴燎的关照,苏萌则“借款”数千万元港币给曹鉴燎的亲属用于投资、炒股。

  “跟老板混在一起,慢慢就会职务不分、身份不分、立场不分、吃喝不分、钱财不分,慢慢就把自己和他们等同起来了。”曹鉴燎向有关部门交代说。

  腐蚀下属

  1999年时就亲自给老部下送去巨款

  除官商勾结之外,为拉拢关系、扩大腐败产业链,曹鉴燎不惜给其他部门的实权官员送“项目”,给下属送钱,拉更多人“下水”。

  在不兼任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后,曹鉴燎把老部下何继雄提拔为沙河镇镇长,并由何继雄的姐姐任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后来成为广州市协作办党委副书记的何继雄交代说,1999年曹鉴燎亲自给他送上巨款,这让他心甘情愿跟曹鉴燎一起捞钱。

  广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谭丽群也是曹鉴燎的“腐败合伙人”。上世纪90年代,在曹鉴燎支持下,谭丽群仅出资30万元就长期控制珠江新城某地块。土地升值后,曹鉴燎又介绍房地产公司老板接盘,帮助谭丽群等获利2600万元,他则从中分得900万元。

  据广州市纪委通报,何继雄、谭丽群均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

  边腐边升

  1992年在乡镇时开始受贿,却官至副市长

  从沙河镇党委书记到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为官近30年,为何能“边腐边升”官至广州副市长?特别是多次“拒绝提拔”也未引起有关部门怀疑?

  事实上,对曹鉴燎的质疑和举报早已有之。2010年冼村启动旧城改造后,怀疑背后有“猫腻”的村民多次集体举报、反映问题,但直至2013年冼村班子成员被纪检部门“一窝端”,曹鉴燎才被“拔出萝卜带出泥”。

  连曹鉴燎自己在接受审讯时都承认,其在天河区任职时就听说有人告他的状,但后来也毫发无损。“因为第一我比较谨慎,第二有些东西也没有暴露。1992年我就收了人家一笔钱,组织上也没有深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认为,这表明过去反腐力度不够,有多种因素导致反腐机构不能有效运作,甚至对一些被举报的官员也没有及时展开调查。加上曹鉴燎“演技高超”,因此“边腐边升”问题比较严重。

  专家声音

  建议尽快提升反腐针对性和操作性

  专家认为,曹鉴燎的贪腐历程折射出过去有关部门选人用人标准的局限。“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背景下,部分地区在选人用人上更倾向于‘经济能人’,把经济增速的多少当作主要政绩,却忽视了干部的党性修养、法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广东省委党校副教授张浩说。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对干部的考察缺乏全面性,相关防腐机制未能严格执行。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党内法规中早已明确,但曹鉴燎在国内、海外都购置不少房产,十多年前就把妻子、儿子移居香港,还为自己编造假身份、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如果相关制度得到落实,曹鉴燎不会如此猖獗,甚至在案发前险些逃脱。

  张浩认为,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组织部门除了通过程序上的民主和公开进行防范,还要在事后进行追责,“建议尽快提升反腐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深化推进地方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加强对重大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

  时事辣评

  降低权力的“含金量”

  袁云才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但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却曾经一反常态。多年前担任沙河镇党委书记时,他几次拒绝组织提拔,死活不愿“往高走”。是他对这块土地饱含深情,舍不得那里的人民吗?非也!是因为他事业未竟、问心有愧,想了却夙愿后再走吗?非也!他的执拗“坚守”,乃是因为镇领导位子“含金量”更高。这真让人啼笑皆非。

  权力“含金量”,何谓也?无非就是实权的大小、捞钱机会的多寡。在曹鉴燎看来,与其升官抓不到“权钱”两字,不如原地不动日进斗金。这种贪图“实惠”而乐不思蜀的心态,与其说是鼠目寸光,不如说是极端的功利追求使然。果然,当他发现在天河区任职“赚钱”机会更多时,就欣然接受了提拔。

  现实中,如曹鉴燎一般“宁为鸡首,不为牛后”的官员,并不少见,尤其是城区开发或经济活跃地区的“一把手”,往往把调动视为“明升暗降”,非重权位置不迁。有这种心态的官员,极易走向腐败的深渊。许多“小官大贪”的案例,即为明证。

  耐人寻味的是,官员本应服从组织的调动,而曹鉴燎多次拒绝,为何能得逞?即使组织上对其反常行为毫无觉察,也不应该听之任之。事实上,曹鉴燎还“边腐边升”,种种怪象,反映了当地组织对干部的监督力度是何等薄弱。

  防腐败,关键就在于降低权力的“含金量”。这个其实并不难,只要将权力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其受到真正的制约与监督,其“含金量”就会应声而降,各类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疑难杂症自然迎刃而解。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