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韶娄高速广告牌林立 30米控制区内广告牌达50块

20.10.2015  09:55

长韶娄高速违规广告牌林立,谁管

10月16日,记者接到读者王先生打来投诉热线称,长韶娄高速沿线广告牌众多,容易分散驾车注意力,期待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消除安全隐患。

10月17日,记者驱车上长韶娄高速,往灰汤方向行驶。映入眼帘的不仅是沿线的美景和飞驰的车辆,还有道路两侧花花绿绿、高矮不一、形状各异的各色广告牌。驾驶员一不留神,就容易混淆路标和广告牌。

记者以某企业广告负责人身份拨通了K21一处广告牌上的招商电话。招商负责人于女士介绍,该广告牌合法设置,可放心投入广告。

长韶娄高速沿线的这些广告牌,是否如于女士所言合法合规呢?

长韶娄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吴有林对此表示:“从通车前两个月至今10个多月以来,长韶娄高速沿线的非法广告牌如雨后春笋般立了起来,已达56块,其中长沙(宁乡)境内有26块。

吴有林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目前,属于长韶娄高速公路30米控制区范围内的广告牌达50块,因此必须强制拆除。

吴有林称,根据现行的《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及非交通工程设施”,“涉及经营性高速公路的,应当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意见”。但该公司对长韶娄高速沿线的广告牌毫不知情,且对违法广告牌一筹莫展。

我们作为经营单位,没有执法权。”吴有林说。

记者为此致电宁乡县长韶娄高速建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解释,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属于路政部门管理,地方政府并非执法主体,但负责协调工作。

记者随后又致电省高管局长沙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解释,高速公路通车后,30米范围控制区内出现的非法广告牌,由路政部门依法予以拆除;而通车前已有的广告牌,应归项目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