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牌示范路效果好,开发商学着建

24.07.2015  10:37

  山水湾南门沿线门店招牌统一规范,看上去十分清爽,对楼盘品位提升明显。   盛磊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7月24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陈珂)完成广告示范路建设的万家丽北路山水湾东门沿线门店,放眼望去,招牌整齐、统一、规范,十分清爽,对该楼盘的品位提升明显。近日,湘龙街道湘滨社区协调开发商,参照标准,出资将小区南门沿线新建的商铺也统一规划、建设,广告示范路带动效应初显。

  记者现场看到,山水湾小区南门沿线有不少商家已经入驻,开发商已经提前将沿线门店招牌统一按标准设置,咖啡色的招牌与米白色的建筑相得益彰。“招牌材质采用的是铝扣板,不易生锈且耐用。”湘滨社区负责人介绍,以前,该楼盘东门沿线门店均自己花钱制作招牌,为显得“标新立异”,招牌大小不一,且为节约成本,支架所用材质均是铁制,经过日晒雨淋,时间一久容易生锈,看上去既杂乱无章,又存在安全隐患。

  今年6月1日起,长沙县门店招牌和临时性广告初审下移至街道,社区范围内的门店招牌设置均需到社区提交申请,经过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签意见同意后,街道才能审批通过。

  该负责人介绍,山水湾南门沿线商铺均是新建门店,商家入驻前,开发商已经统一预设了招牌底板,商家只要安装店名即可。这样既提升了楼盘形象,又方便社区监管,防止经营户设计的招牌超高超大,不符合规范。

  县城管执法局广告办负责人表示,广告示范路建设的初衷就是希望给其他经营者提供参考标准,一改过去自己设计过于追求“多、大、炫”的现象,从而提升整个城市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品位。广告招牌规范后,对商业环境的提升也是明显的,现在城区三个街道正在大范围整治违章户外广告招牌,新设置的门店招牌和临时性广告必须参照《长沙县(经开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且要到街道备案,大型户外广告则要到县城管执法局申请备案。

[编辑:邓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