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车案唯一幸存者起诉酒店和保险公司 索赔12万

27.05.2015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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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5月26日讯 去年4月29日凌晨,艺人郭彪的车被熟人开走,结果车子从长沙浦沅立交桥上坠落,车上6人5死1伤。(详见本报2014年4月30日A12版)。

悲剧发生一年多后,“”车事件中唯一的幸存者龚芳今日现身,起诉金源大酒店和保险公司,索赔12.7万元。

医疗费花费了20多万

5月26日,三湘都市报记者在长沙市汽车西站见到了常德人龚芳。“出事后住院的4个月,压力特别大,担心自己再也站不起来了,家里也没钱给我治疗,一度想过要自杀。”龚芳说,这起事故司机因超载、超速、酒驾担全责,但司机搭上了性命,司机家也没财产,所以全部医疗费都得自己掏,家里为此已负债十几万。龚芳说,出事后至今,医疗费已经花费了20多万,父母都50多岁了,还要为她赚钱治病,感觉很对不住他们。

起诉酒店和保险公司

龚芳没有出席今天的庭审,而是委托了湖南华湘律师事务所的卞四平律师代理。

实际上,这已是“”车案的第二起官司。事发后,其中一名死者小琪的家属起诉郭彪、金源大酒店等7名被告索赔80余万,法院一审判决金源大酒店疏于管理保管物担责10%赔偿5.2万余元,事故车辆所投的座位险保险公司赔偿1.6万元,郭彪等其余被告均无责。金源大酒店和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目前二审还未开庭。

龚芳的索赔参照了首起案件的一审结果,没再状告郭彪等人,只起诉金源大酒店和保险公司。司法鉴定显示,龚芳右肾破裂被摘除,部分肝脏破裂被摘除、12根肋骨骨折,身体多处达到8级和9级伤残。今天,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龚芳向酒店索赔11.1万元,向保险公司索赔1.6万元。

法庭上,原被告针锋相对。金源大酒店的代理律师表示,酒店方不是交通事故的参与人、责任人,没有管理或实际控制肇事车辆,肇事司机驾驶郭彪的车辆外出是私人行为,酒店不应承担任何责任。长安保险湖南分公司称,根据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驾驶人饮酒致使车上人员损害,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之中。■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肖秀芬 通讯员 何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