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多措并举”健全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体系

11.08.2016  18:12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体量大、功能复杂、人流物流量大,其安全工作涉及消防、特种设备、交通、电气、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多个领域,特别是消防、特种设备、节假日人流疏导等方面安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安徽省采取四项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大型商业综合体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积极开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研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地方配套安全生产法规规章体系。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隐患整治工作,推动“铸安”行动深入开展。推进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实现五个全覆盖。健全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组织联合检查,严格督查督办。协调和会同公安消防、建设、质监、商务、卫生等相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协同推进,聘请有关安全专家,突出对大型商场和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 “剖析式”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15年,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挂牌督办50处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重点对人员密集等危害性大、典型性强的单位进行督办。 三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通过检查、培训等措施,强化应急预案修订和备案管理工作,突出实用性和简明化要求,提升应急预案质量。严格落实企业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加强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监控,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预报预警工作,做到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推动安全文化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监督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资格培训,开展安全示范县创建,并延伸到乡镇、社区、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建设“六进”、“安全金点子-建言献策”等活动。编印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铸安”行动宣传展板和招贴画,与安徽电视台联合制作“铸安”行动专题宣传片。充分利用“12350”举报电话,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