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反馈2016年首轮被巡视地区和单位情况

06.06.2016  08:32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6年第一轮,省委巡视组对省工商联、省台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文联、华菱集团、湘投控股、建工集团、长丰集团、湘电集团、煤业集团、轻工盐业集团、华升集团、天心集团、海利集团、新物产集团、兵器集团、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机场管理集团、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信金融控股集团、发展资产管理集团、高新创业投资集团、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湖南担保有限公司、体育产业集团、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吉祥人寿保险公司、演艺集团、潇湘电影集团、水运建设投资集团、稀土产业集团等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视,对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新田县、蓝山县开展了常规巡视。近期,省委巡视组将陆续向上述地区、单位反馈巡视意见。湘纪君也将陆续摘要发布有关情况,敬请关注。

   省委巡视第二组向省农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省委巡视第二组组长唐会忠指出,省农委(含原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业厅)党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坚持转作风,纠“四风”,努力服务全省“三农”工作大局,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绩。

  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政治纪律方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缺乏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对分管处室及单位咬耳朵、扯袖子不够;“有案必查”没有完全落实,对可查性较强的信访件,没有认真筛查和初核;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不够,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状况;个别班子成员在政治上不够敏锐;系统内基层党建存在死角。在廉洁纪律方面,部分招投标不够规范,突出表现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方面;处室和参公二级单位有依附行政权力自行收费或设立经营实体的情况,带来一系列的廉政风险;少数工作人员违规参与职权范围内科研项目,不符合主管部门人员与项目组的利益回避原则。在组织纪律方面,不少干部对用人导向有议论,有看人下菜的情况,影响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反映较多,存在任人唯亲、搞团团伙伙的情况;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在其它纪律方面,“机关二院”建设、原农机局总公司改制等突出遗留问题处置不力;“四风”问题没有完全杜绝,中层骨干“四风”的惯性积习仍在;部分专项资金分配监管不力,使用效益不高,向省本级及二级机构倾斜严重,还存在套取骗取资金的现象;工作上积极主动作为不够,对事关长远、事关大局的问题关注不够、办法不多。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省委巡视第二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省委巡视第二组组长唐会忠说,2013年以来,省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加强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湖南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选任机制,不断完善省属监管企业领导人管理体制。

  但是,在巡视中也发现了国资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六项纪律”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主体责任抓而不实,问题导向意识不够强,对问题线索分析研究不够;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高压态势尚未形成,对涉及监管企业的信访线索,存在“一转了之”的现象;纪委"三转"不到位,企业纪委书记缺位或者兼职、纪检监察机构其他业务缠身影响聚焦主业等问题依然存在。对国企决策失误追责不严,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存在重程序监管、轻监督服务,重业绩考核、轻决策追责现象;国资委党委没有及时修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议事规则不规范,某些内容缺失或违规;对监管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不力,“两个交叉”做到了,但“四个同步”仍未到位;对领导干部辞职到监管企业任职存在把关不严,对一些中央和省里的管理规定求搞变通、打擦边球。某些干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监事会违规领取补贴报销费用,监管效果大打折扣,存在违规获利不良行为和监管不力的廉政风险,存在违规套取挪用培训经费的现象。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中层领导干部结构不优,轮岗不够;干部在企业兼职手续不齐、清而不退。机关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监事会过度依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对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省委巡视第七组向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长丰集团党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执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注意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一些问题,积极推进“第四次创业”,集团发展呈现出蓬勃向上的良好态势。

  但是,巡视也发现长丰集团党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党的“六大纪律”等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党组织自身建设滞后,教育抓得不到位。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组织生活不健全,组织观念、程序观念缺乏,党章意识、党员意识不强。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纪委“三转”落实不到位,执纪不严,问责不力。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滥用职权、盲目投资、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涉嫌个人谋利;三公”经费管理混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存在公款旅游问题;采购环节存在监管漏洞;个别企业管理人员用权“任性”、损公肥私。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集团“近亲繁殖”现象比较突出,党管干部原则贯彻不坚决;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用人随意性大,对任职资格把关不严;部室职责设置不科学、违规设置职位配备干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造成连年亏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省委巡视第七组向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轻工盐业集团党委能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促进集团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盐业管理体制面临改革的形势下,实现了经济的较快发展。

  但是,巡视也发现轻工盐业集团党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党的“六大纪律”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章、党规意识不强;党委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纪委“三转”落实不到位,追责问责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不敢担当碰硬。资金监管不力,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问题突出,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工程、技改项目存在应招不招、违规邀标问题,大宗物资采购招标也不规范;有的分、子公司仍然顶风违纪,违规发放各种奖励、补助;个别企业领导以权谋私,贪污腐败。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存在“近亲繁殖”,违规设置职务问题;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好;有些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个别重大投资存在违规决策、违规生产经营的问题;有的企业领导群众观念淡薄,解决困难不及时;有的企业领导生活纪律要求不严,不正之风也反映突出。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