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

12.03.2015  14:0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项  目

预算数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684.49

一、一般公共服务

4250.49

经费拨款

4,617.23

税收事务

4250.49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67.26

行政运行

3325.49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29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税务宣传

46

四、中央财政补助

信息化建设

150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280

六、其他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80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80

 

三、住房保障支出

154

 

住房改革支出

154

 

住房公积金

134

 

购房补贴

20

 

 

 

 

本年收入合计

4,684.49

本年支出合计

4684.49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二十、结转下年

收  入  总  计

4,684.49

支  出  总  计

4684.49

说明:1、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已对省级支出和市县转移支付进行区分,本表公开内容为列省级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情况;

2、本表填列口径为当年安排数(不含上年结转)。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4684.49

3759.49

925

201

一般公共服务

4250.49

3325.49

925

20107

税收事务

4250.49

3325.49

925

2010701

行政运行

3325.49

3325.49

2010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29

729

2010707

税务宣传

46

46

2010709

信息化建设

150

15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280

28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80

280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80

28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4

15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4

15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4

134

2210203

购房补贴

20

20

说明:1、本表的公开内容为列省级支出的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情况(不含上年结转);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 计

3759.4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675.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26.49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58

说明:1、本表的公开内容为列省级支出的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情况(不含上年结转);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小计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471.00

179.00

242.00

242.00

50.00

说明: 1、本表公开内容为列省级支出的“三公”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3、公开口径为当年安排数(不含上年结转)。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 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概况

2015年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税收专项工作的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684.4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617.23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7.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68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0.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84.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759.49万元,是指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626.49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退休经费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9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29万元,主要用于税收信息调研、网站维护管理、税收征收管理、税源监控、税制改革、因公出国(境)、房屋设备维修维护、更新改造等方面;税务宣传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税法宣传、税务教育等方面;信息化建设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平台建设、网络设备更新及运行维护等方面。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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