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2014年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督抽查新闻通报会
为落实省政府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部署,加大长株潭灰霾防治工作力度,验证我省汽柴油标准升级进程及油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根据《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省质监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014年8月26日,省质监局召开2014年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督抽查新闻通报会。省局副局长徐新楚通报了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情况,省局法规处处长刘功元主持会议,省局监督处处长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媒体20余人参会并采访报道。
一、抽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的车用汽柴油涉及全省14个市州586个加油站和成品油储备库,共抽查840批次,发现问题产品181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21.5%。其中,抽查汽油527批次,发现问题产品109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20.7%;抽查柴油313批次,发现问题产品72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23%。与去年比较,抽查批次减少7.3%,问题产品发现率增加5.5%,其中,汽油问题产品发现率增加4.5%,柴油产品问题发现率增加6.1%。
(一)按来源分
本次抽查的车用汽柴油分别来源于省内成品油储备库和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以及不同经济性质的社会加油站,其中成品油储备库抽查33批次,中石化油站抽查199批次,中石油油站抽查148批次,中海油油站抽查7批次,社会油站抽查453批次。检验结果分别是:成品油储备库和中海油油站未发现问题产品,中石化油站发现问题产品1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0.5%,中石油油站发现问题产品1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0.7%,社会加油站发现问题产品179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39.5%。社会加油站中,汽油问题产品发现率为38.1%,柴油问题产品发现率为41.9%。
(二)按标号分
本次抽查的汽油是93 和97 两个标号,抽查的柴油都是0标号,但有普通柴油和车用柴油之分。97号汽油抽查120批次,发现问题产品14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11.7%;93号汽油抽查407批次,发现问题产品95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23.3%;车用柴油抽查124批次,发现问题产品28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22.6%;普通柴油抽查189批次,发现问题产品44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23.3%。
(三)按地区分
本次抽查的车用汽柴油数量最多的是长沙市,有124批次,最少的是湘潭市和邵阳市,分别30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最高的是娄底市,为57.6%,其他市州问题产品发现率从高到低依次排列为:常德43.9%、岳阳41.6%、张家界30%、郴州20%、衡阳13.8%、湘潭13.3%、湘西自治州13.3%、邵阳10%、益阳9.8%、长沙8.1%、株洲6.7%,永州和怀化未发现问题产品。
(四)按项目分
本次抽查的汽油,依据GB17930-2013《车用汽油》标准,共检测了研究法辛烷值、馏程、溶剂洗胶质含量、硫含量、硫醇、铜片腐蚀、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和密度等11项指标。109批次问题汽油中,主要是硫含量、辛烷值、甲醇含量等7项指标不合格,依次是:硫含量超标的84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77.1%;辛烷值(标号)低于规定值的41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37.6%;甲醇含量超标的26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23.9%;锰含量超标的24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22%;苯含量超标的9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8.3%;氧含量超标的8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7.3%;还有水溶性酸或碱和馏程不合格的3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2.8%。
本次抽查的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分别依据GB19147-2013《车用柴油(Ⅴ)》、GB252-2011《普通柴油》等标准,共检测了硫含量、酸度、铜片腐蚀、水分、机械杂质、凝点、闪点、着火性、馏程、密度和色度等11项指标。72批次问题柴油中,主要是硫含量、着火性、密度、闪点等9项指标不合格,依次是:硫含量超标的60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83.3%;着火性不合格的20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27.8%;密度低于或超过规定值的15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20.8%;闪点不合格的14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19.4%;十六烷指数不合格的7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9.7%;酸度超标的6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8.3%;馏程不合格的4批次,占问题产品批次的5.6%;还有2批次运动粘度和脂肪酸甲酯不合格,占问题产品批次的2.8%。
(五)按程度分
109批次问题汽油中,1项指标不合格的60批次,占55%;2项指标不合格的28批次,占25.7%;3项以上指标不合格的22批次,占20.2%。其中衡南县金世纪加油城、湘西自治州芳圆加油站、汨罗市火天加油站销售的93号车用汽油,有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苯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等5项指标不合格。
72批次问题柴油中,1项指标不合格的35批次,占48.6%;2项指标不合格的23批次,占31.9%;3项以上指标不合格的14批次,占19.4%。其中湘潭市荷塘区加油站销售的普通柴油、湘潭市振响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衡阳市雁峰区恒顺加油站销售的普通柴油、郴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万华路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石门县牌楼加油站销售的0号柴油、桃源县白洋河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分别有硫含量、酸度、着火性(十六烷指数和十六烷值)等3项以上指标不合格。
二、形成的基本结论
去年和今年我局连续两次组织汽柴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所不同的是,今年采用的汽柴油质量安全判定依据是升级后的新标准,即汽油国Ⅳ和柴油国Ⅲ标准,而且今年我们重点针对过去问题反映较多的社会加油站进行抽样。比较两年的抽查结果,形成以下几个基本结论:
一是汽柴油储备库油品质量有保证。本次抽查汽柴油储备库汽油20批次、柴油13批次,质量与去年一样,全部合格,这表明供应全省加油站的库存汽柴油的质量有保证。
二是主流油站的油品质量全都可靠。中石化、中石油作为汽柴油销售的主渠道,油站数量占全省加油站总量的55%。本次抽查中石化、中石油的批次合格率分别达到99.5%和99.3%,表明中石化、中石油所管辖的加油站,油品质量全都可靠。
三是部分社会油站质量问题相对突出。去年社会加油站汽柴油的批次合格率为60%,今年抽查批次合格率也只有60.3%,提升幅度不大,批次合格率仍然偏低,表明部分社会加油站的油品质量问题较为严重。
四是问题产品发现率总体上有所上升。因升级后的新标准部分质量指标提升幅度较大,加上少数社会加油站油品质量升级进度不一,使得本次抽查汽柴油问题产品发现率比去年上升5.8个百分点,个别地区上升的幅度还比较大。如娄底市去年抽查问题产品发现率为30.2%,今年抽查问题产品发现率为57.6%,上升27.4个百分点;常德市去年抽查问题产品发现率为33.3%,今年抽查问题产品发现率为43.9%,上升10.6个百分点;岳阳市去年抽查问题产品发现率为25.6%,今年抽查问题产品发现率为41.6%,上升16个百分点。
五是硫含量超标仍是油品质量的突出问题。从汽油看,去年抽查硫含量超标的占不合格批次的70%,今年占77.1%,增加7.1个百分点;从柴油看,去年抽查硫含量超标的占不合格批次的81%,今年占83.3%,增加2.3个百分点。此外,个别加油站的汽柴油,含硫量超过标准规定值的几倍至几十倍不等。如华容县插旗镇禹州加油站的93号车用汽油,硫含量高达1250㎎/㎏,超过标准规定值(不大于50㎎/㎏)24倍、临武县中宏加油站的0号车用柴油,硫含量高达4162㎎/㎏,超过标准规定值(不大于350㎎/㎏)12.2倍。由此可见,硫含量超标仍是汽柴油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
车用油品中硫含量过大,燃烧时生产的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会腐蚀气缸和排气管,与润滑油接触后还会加速润滑油老化变质,从而造成设备腐蚀,严重影响汽车尾气净化,同时严重污染大气,造成酸雨,是形成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硫含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炼厂没有脱硫装置或脱硫装置废弃不用,以降低生产成本,也可能是不法商家为赚取高额利润用含硫高的不合格油品调和合格汽、柴油所致。
三、产生的原因分析
从连续两年监督抽查的结果看,我省市场销售的汽柴油,其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会加油站。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升级滞后。因油品来源渠道多元而难以控制油品质量、或是因自身检验把关能力缺失而难以把握油品升级程度、或是因利益驱动而试图牟取最大非法利润等多种原因,致使少数社会加油站油品质量升级滞后、进度不一。
二是渠道多元。从2013年开始,我国炼油能力已经超过了消费需求,国家也放开了成品油的批发经营,部分社会加油站为了赚取更多利润,多从山东、陕西等地方炼油厂采购低价油,但部分地方炼油厂为了拓宽销路,低价竞争,放松了对成品油的质量控制。此外,近年出现一些以各种化学原料调制成品油的生产企业,这些企业并没有蒸馏、催化、裂解的炼油工艺,也无完备的检验把关手段,用不可靠的原料和不可靠的配方调兑出来的成品油,质量不稳定,但其售价较低,迎合了部分社会加油站的需求。
三是自行调兑。个别社会加油站为降低成本,自行用甲醇等化工原料对汽油进行调兑,赚取高额利润。而甲醇具有强腐蚀性,未经改造的发动机使用后会出现器件腐蚀、密封失效、发动机不能正常工作等情况。
另有个别社会加油站向柴油中调兑回收的生物质油或废旧塑料、橡胶炼制油,降低成本并以车用柴油名义销售。而这些回收油酸度大、燃点高,又易变质、难燃尽,使用后会造成发动机腐蚀、积碳、冒黑烟,既影响环境,又降低发动机使用寿命。这种情况在废旧炼油集中的地方比较普遍。
四是以次充好。个别社会加油站人为地以低标号汽油冒充高标号汽油,或者以低标号汽油调兑抗爆剂后冒充高标号汽油销售。还有一部分社会加油站以普通柴油或者轻质燃料油冒充车用柴油销售,牟取非法利润。
五是管理不善。部分社会加油站没有或者只有少数1~2台成品油运输车,因为成本或管理的问题,柴油、汽油运输没有专车专用,汽油、柴油残存混入,造成油品质量不合格。
四、下步的工作措施
车用油品是重要能源和战略物资,关系生产发展和交通安全,连接千家万户与百姓生活,特别是影响空气质量和灰霾形成,也是今年省政府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重点产品之一。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办明电[2014]102号文件精神,以行政监管、执法检查和检测检验为抓手,进一步加大车用油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依法处理。对本次抽查问题油品涉及的140余个加油站,省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局依法处理。并要求结合抽查结果,重点查处在汽油中自行调兑甲醇、抗爆剂等化工原料和在柴油中自行添加废旧回收油等掺杂使假的质量违法行为。经初步统计,目前被立案查处的油站113个,暂停销售的1个、倒闭的2个、移送工商部门处理的4个。另向95个加油站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二是全面检查。针对社会加油站油品质量问题相对突出的情况,全省质监系统将结合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用2个月(9月-10月)左右时间对所有社会加油站开展全面检查。一是逐一核对加油站油品的进货和销售台账,查明油品来源是否真实,查明进货与销售数量是否对等;二是查验油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进货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整,查验油品的运输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三是查验计量器具是否弄虚作假,是否有伪造油品密度和利用加油机电脑芯片进行计量作弊、短斤少两的违法行为。对涉嫌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将会同有关部门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三是跟踪抽查。针对本次抽查中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加油站,或专项检查中发现涉嫌质量安全问题的加油站,我局将不定期组织跟踪抽查。如发现仍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将提请相关部门吊销证照、予以取缔。
四是公开曝光。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将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和省会主流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油品和检查不合格油站的名单。
五是联动监管。我局将加强与环保、商务、工商、能源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并将这次抽查结果通报上述部门,推动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的落实。同时将加强与成品油行业协会和社会加油站协会的联系,促其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自律和制约机制,共同推进我省车用油品总体质量的全面提升。
附件: 车用油品合格名单.xls
供稿:省局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