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5年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17.06.2015  19:31

长教党〔2015〕8号

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各单位:

2015年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工作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和相关规定,不得缩短或变相缩短工作时间;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离职守,有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制度;不准上班期间随意串岗闲谈、以及利用电脑上网炒股、打游戏、听音乐、看小说、看电影、聊天等。

二、严格公车使用管理。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准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及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要实行节假日公车入库常态化管理,除正常执行公务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一律由本单位实行统一封存,人车分离,车钥分离;要加强对封存车辆的管理,所封存车辆一律要停放在本单位车库,不得乱停乱放。

三、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节假日期间,任何单位要严禁公款送节礼、购买、发放节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利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参与学生家长宴请;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搬迁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公职人员到宾馆、茶楼等公共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严明工作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住自己,严守作风纪律规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作风建设执纪监督。

        五、严格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的宣传教育,严格监督检查,市教育局纪委将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电话:84899756,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六、严肃责任追究。凡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市教育局将一律零容忍、严惩处,实行“一案三查”,不仅要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通风报信、发现问题不上报、查处问题留情面的,追究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