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工作操作细则

07.10.2014  15:07
2013 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工作操作细则   一、申请受理对象     凡长沙地区所在高校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应届毕业生,或户口在长沙地区的往届大专、本科、研究毕业生已取得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考双科合格证、教师技能培训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二乙以上,含二乙)均可申报。     电大生、自考生、函授生、成教生等需凭毕业证书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报名 二、申请学科 申请人申请的学科要与学历证书上的专业相一致。 参考细则:

 

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只能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自考、电大、函授)能通过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网上申报(中国教师资格网) 1、时间: 10月15日---10月31日 2、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栏目,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再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电子档照片,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如果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      现场确认    1、时间:10月28日---11月1日  (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第二办公楼)     (1)申请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到户口或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2)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到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可乘长沙市内168、903、301路公交车到“长沙市政府”站下车至“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办理,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731-88615735。 3、需提供的材料(各项复印件均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长沙地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非“集体户口登记卡”)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到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和提供各学期的成绩单并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复印件(师范类) (5)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师范类)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 (7)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 (8)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非师范类) (9)由本人网上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后由本人亲笔签名 (10)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只要第一页和有检查结论的那一页,即封面和封三)。申请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10月1日—30日前到市教育局指定的长沙市第三医院体检;申请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到相应的区县教育局咨询指定医院体检 (1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站下载打印)。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12)申报时请携带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要求的标准照片三张(2张2寸,1张1寸,须与申请表上传的一致,如不一致将不予受理) (13)申请人申请时请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案卷卷宗一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下载卷宗,提交的材料与卷宗目录顺序、要求一致,卷宗内所有本人签名请提前签好,请认真阅读)   卷宗下载   五、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 已经受理的符合条件的非师范类申请人员,都必须凭受理部门开具的《测试通知书》到长沙教育学院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全天(各区、县考生具体测试分组安排请于11月6日点击 www.csjyxy.cn 网查询) 2、测试教材(学员自带试讲教材,现行教材即可,出版社不限)。
层次 高中 初中 小学 中专及职高
指定教材 高一上册 初二下册  小学第四册 本专业相应教材
六、领证的时间及地点 1、初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到相应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领证。具体领证时间可直接与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2、凡在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的申请人,请于12月9日—13日凭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到长沙教育学院教学楼一楼领取(代领证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                       长沙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