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13.03.2017  17:03

  湖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强省的目标,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基本方针,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国土绿化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一、全民义务植树深入推进  

  领导率先垂范。3月12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湖南日报》发表《以绿色化为引领 推进义务植树向纵深发展》署名文章。3月18日,23位省级领导到宁乡县夏铎铺镇参加植树活动。各市州和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一把手”普遍参加了植树。永州、娄底市委书记、市长农历正月初八即率干部群众义务植树,郴州、湘潭市主要领导植树节期间发表署名文章倡议大力植树造林。

  活动组织有序。各级绿化委员会对义务植树活动进行了部署。各市州和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了义务植树基地。长沙市设立义务植树基地105个。岳阳市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51个,接待286万余人次参加活动。湘潭市和醴陵等县市对义务植树基地实行工程管理。植树节当天,长沙、邵阳、岳阳、常德、株洲、衡阳、张家界、永州等市都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活动。

  社会各界参与。各地党员林、婚庆林、车友林、业主林等主题林营造蔚然成风。长沙市开展了“我和春天有个约会”、“弘扬雷锋精神,我为城市添绿”等活动。怀化市开展了第二届“缅怀树”活动。武冈市举办了“依法履行义务植树,携手共建绿色家园”万人签名活动。永兴县开展了“万名干部职工义务植树”。各市州、县市区绿化委员会组织的大型义务植树活动达426场。

  植树形式多样。在坚持适龄公民参加植树劳动的基本尽责形式前提下,林木绿地认养、古树名木保护等成为新潮。常德市出台了《林木绿地认养认建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市数千家庭踊跃参与九华湖公园树木认建认养活动。双峰县“众筹桃花岛”活动引来群众积极募捐。

  据统计,2016年全省义务植树1.2亿株。

   二、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取得成效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实施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长江、珠江防护林、血防造林、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造林、“裸露山地”造林绿化等重点项目,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经营措施,完成营造林82.47万公顷。建成304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新增村庄绿地5.79万公顷。建设绿肥生产示范片871个5.85万公顷,秋冬种绿肥面积达到65.5万公顷,同比增幅20.1%。实施国家水土保持建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完成封禁治理2.27万公顷,营造水保林6330.99公顷,经果林2442.92公顷,种草2.74公顷,洞庭湖堤防绿化128.9公里。到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9.64%,活立木蓄积量达5.26亿立方米。

  城市绿荫行动全面开展。县级以上城市林荫路、林荫广场和停车场、立体绿化、公园游园、山体水系修复、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全面展开。海绵城市、花境花海等设计理念融入城市建设。草花等地被植物广泛应用于园林。目前,全省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59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91%,建成区绿地率达33.65%。

  绿色通道形成网络。国省道、旅游公路、重要农村公路、公路沿线城市出入口、公路交会点景观林建设形成网络。G106线汝城段、S322线资兴至桂阳段、长沙S207线由“行道树”向立体、景观和园林绿化跨越,成为“畅、安、舒、美”示范线路。G107、G322通过交通运输部文明示范创建项目验收。目前,全省已通车高速公路绿化率达到100%,普通干线公路绿化率达到90.72%,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83.44%。

  “矿山复绿”取得突破。制订了南方有色金属矿区废弃地植被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等3项标准。实施了冷水江锡矿山矿区、常宁市盐湖矿区等12个“矿山复绿”示范工程项目,植树17.19万株,复绿面积107.09公顷;矿山企业投入4.49亿元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工作,植树13.37万株,复绿面积160.29公顷。

   三、全社会搞绿化形成气势  

  绿色创建结硕果。常德市、郴州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常德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郴州市、常德市稳步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桑植县等9个县(市、区)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区)称号。平江等2个县获批国家园林县城。益阳市和韶山市等1市13县(市)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省林业种苗中心等11家单位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永州市林业局等9家单位获得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45个单位获得全省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部门绿化增活力。省财政提高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统筹资金支持洞庭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校园绿化美化纳入教育建设规划,生态文明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在三湘大地全面开展。省属高校校园平均绿地率40.71%,校园绿化覆盖率48.2%。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努力营造绿化氛围,湖南电台、湖南卫视、经视、都市频道都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国土绿化动态。团省委联合省林业厅、省绿委办开展了“保护母亲河青少年植树行动”,筹资1500多万元,组织86.9万名青少年植树346万棵。全省工会系统1.2万余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庭院绿化纳入“职工之家”建设内容。省妇联将绿化指标纳入全省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了“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建设。省军区出动5万多人次植树16万株,建设绿色营区。武警湖南总队推进营区“武化绿化正规化”,出动兵力2000余人次参加义务植树,组建专业队伍参加山火扑救。黄花国际机场实施T2航站楼苗木补栽及改造工程,绿化维护面积达30万平方米。

   四、生态资源管护得到加强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成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红线落图;核定了自然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长株潭生态绿心等禁止开发区边界,部分红线落图。资兴、宜章、汝城、桂东等县市开展了生态红线制度试点。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天然林保护项目启动,保护范围122.2万公顷。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498.93万公顷。启动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生态公益林和交通要道沿线森林禁伐面积532.42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41.0%;63个生态重点县市区实行减伐。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25‰,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1‰,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全省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总面积为62.55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31个,总面积为67.38万公顷。“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试点取得进展。新建9处国家湿地公园、2处省级湿地公园,新增湿地面积1.65万公顷,国家湿地公园达69处,数量居全国第一,湿地保护率达到74.13%。出台了《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在湘江流域8市开展了退耕还湿试点建设,实施了一批湿地修复项目,开展了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国家林业局南方野生动植物保护馆落户湖南。

  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国家古树名木普查试点省,建立20万株古树名木资料档案。省政府明确《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继续沿用。汨罗市人大通过《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管理办法》。在全国树王寻找活动中,怀化杨溪云树、安化梓叶槭、八大公山亮叶水青冈入选“中国最美树王”;东安银杏入选“中国十大最美银杏”。

  加强森林经营。开展了森林经营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首个林业碳汇项目在湘西龙山县、泸溪县启动,开发碳汇林26.47万公顷。建成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22.33万公顷。油茶总面积达140.87万公顷,总产值突破300亿元。花卉面积达7.67万公顷,综合产值超200亿元。楠竹面积109万公顷,综合产值206亿元。林下经济年产值达484亿元,同比增长20%。家具产业实现总产值270亿元。省林业厅建成全国首家森林康养中心,启动青羊湖国际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森林旅游接待游客4309万人次,综合产值416亿元。

   五、国土绿化机制日益完善  

  活力机制不断生成。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强省的目标,提出了国土绿化新要求。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省人大调研修订《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省政府批准印发实施《湖南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持续推进。采伐管理改革取得突破,楠竹、非乔木经济林、非林地林木不再限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颁布了全省第一部县域生态环境综合保护自治法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各涉绿部门都向社会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涉企收费项目。

  信息化水平提升。“互联网+义务植树”、林业测土配方、行政审批、林权查询、防火监测等信息化应用系统进一步完善。公益林区划调整、征占用林地审核、补偿资金管理等自动识别管理控制机制已经建立。

  2016年,国土绿化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全省还有133.3万多公顷石漠化地和13.3万多公顷重金属污染地需要治理,23.3万多公顷坡耕地需要退耕还林,森林、湿地、农田、城市生态系统功能亟需改善,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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