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5年 湖南查处酒驾10万余起

04.05.2016  21:19

醉驾入刑”5年,湖南查处酒驾10万余起

长沙、常德和永州位列前三

新湖南5月3日讯(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陈玉科)今年5月1日是“醉驾入刑”实施五周年,5年来,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01338起。

据了解,5年来,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01338起,其中醉驾5248起、酒驾96090起。从酒驾查处总量来看,长沙(19858起)、常德(14388起)和永州(14298起)位于全省前三。

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从4月30日起至5月3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在巩固城区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效果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酒驾整治力度。

再次普及一下酒驾、醉酒交通违法的相关规定: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 /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处15日 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 照,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