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要求各地修订完善2019年水库汛期洪水调度方案

26.02.2019  08:57
  近日,省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水利系统迅速开展水库汛期洪水调度(运用)方案的梳理和修订工作。
  通知指出,水库汛期洪水调度(运用)方案具体指水库年度度汛方案、调度运用计划或水库调度规程等。省厅负责组织11座省调大型水库的方案修订完善报批工作;各市州水利(务)局负责组织其他大型水库、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及四水干流中型水库的方案修订完善报批工作;市县两级水利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权限内的一般中型和小型水库的方案修订完善报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水利部门要结合水库功能设计和实际情况开展方案修订完善工作,因库施策、实事求是,做到每座大、中、小型水库(含水电站)都要落实合理可行的汛期洪水调度(运用)方案,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加强协同,对其他部门或单位管理的水库,按调度权限一并组织开展方案修订完善工作。
   一是要全面梳理。 逐座水库清查是否具备调度(运用)方案;已具备调度(运用)方案的,其方案在实际运用中是否存在问题,是否需要在方案可行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要按照要求填写梳理工作台账。
   二是要修订审批。 针对梳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座水库组织开展方案修订完善工作,于2019年汛前完成方案修订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是要督促指导。 各市州水利(务)局要强化督促指导,利用汛前检查或专项督查的方式,加强对县级水利部门方案修订审批工作的督查指导,高质量地将梳理、修订、批复等工作落到实处。省水利厅也将对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同形式的督查、检查。
   四是要总结报送。 各市州水利(务)局要对辖区内的方案梳理修订报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工作总结、修订工作台账及修订完善的大型、防洪重点中型水库的调度(运用)方案一并报省水利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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