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7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60%

28.10.2016  21:40

  红网长沙10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斯茅庚 通讯员 张欢)“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0%、60%。”10月27日,在“迎接党代会建设新湖南”新闻发布会上,省住建厅向媒体发布,截至9月底,全省各类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18.06万户。

  省住建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袁湘江介绍,去年10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0%、60%。各市州相继出台配套政策,加大奖励支持力度。如长沙市对棚户区改造中选择货币补偿且他处无房同时未申请住房保障的被征收对象,在市场上回购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给予每户补贴15万元。在资金方面,从今年起,下达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时,对棚改货币化安置与其他安置模式实行差别化补助,重点支持货币安置项目;政策性银行贷款对棚改货币化安置项目予以倾斜。

  此外,在对全省2017年度棚改项目申报的审查中,棚改货币化安置率未超过50%的地区不予受理;要求市州简化棚改货币化安置审批程序;指导市州、县市区搭建货币化安置房源选购信息平台,加大群众选择货币安置的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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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征收后分到三套安置房

  2009年,长沙梅溪湖片区房屋和土地征收,安置房还没建好,当地居民李立明拿到200多万元拆迁补偿后,带着妻儿子女搬离。2014年,安置房建好,李立明分到三套房共324平方米。

  在李立明看来,“过去的一些安置房环境不太好,房屋密度比较大。”李立明说,现在的货币化安置非常好,可以提高居住的品质,也有利于城市风貌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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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绵城市试点正组建项目库

  本报长沙讯针对当前城市建设存在的粗放低效问题,湖南以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切实推动城市建设理念转型升级。27日,袁湘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衔接,指导长沙、常德分别获批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和全国海绵型城市试点,获得中央财政三年共24亿元资金支持。

  省财政三年安排资金近10亿元,启动实施“湘版”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试点,分别选取郴州、永州、湘潭3个地级市作为综合管廊试点,选取岳阳市以及常德津市、湘西凤凰、长沙望城3县(市)区作为海绵城市试点,并正在组建全省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