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果蔬烘干机补贴专项清查的通知
25.03.2016 21:22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湘农机计发[2016]14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已申办补贴的果蔬烘干机进行专项清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2015年度已申办补贴的果蔬烘干机。
二、清查时限
1、永州市已清理整改,不再清查,清查和整改情况于4月8日前报送省局。
2、其他市州清查时限为3月28日至4月28日。
三、清查要求及内容
1、2015年申请补贴但未结算的,一律暂停结算和资金拨付;
2、对2015年已申办补贴的果蔬烘干机,不论结算与否,都要逐台逐户进行核查,并填写《果蔬烘干机逐台逐户核查登记表》、《果蔬烘干机核查汇总表》(附件1、2);
3、清查内容主要包括:“三见”,即见人(机具购买人姓名及家庭住址);见机(机具设备配置及烤房容量大小);见票(经销商所开具的销售发票)。“三查”,即查看机具是否安装使用,用途如何;查清该机具补贴资金是否已结算;查明农户购机实际所付货款。“三问”即询问该机具作用大小如何;问清该产品补贴资金额度调整后,农户购买意愿如何;以问卷调查形式该款机具补贴标准应补多少合适。
4、核查人员要认真细致,对核查情况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果蔬烘干机补贴专项清查工作,组建专门班子,抽调足够的人员,认真扎实做好专项清查工作。同时,将省局工作要求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
2、各县市区农机局要将此次专项清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认真填好两个表格,加盖公章后,按要求报到市州农机局,并报电子文档;市州农机局审核汇总后于4月28日前报省局。
(三)联系人:肖杰夫 0731-8550635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6年3月25日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25.03.201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