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各单位:
正值岁末年初,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使每一个困难教职工家庭都过好欢乐、喜庆的春节,长沙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决定于春节前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各单位组织开展好2016年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下实功、干实事、求实效、真心实意为困难教职工排忧解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一)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和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情况,致使生活难以维系的困难教职工家庭。
(二)本人、配偶、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及独立供养双亲患大病自付医药费过高,生活难以维系的困难教职工家庭。
二、慰问时间:
2016年 2月4日前完成
三、慰问方式:
上门走访,原则上给予1000元以上资金或物资慰问
四、具体要求:
1、做好困难教职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遗漏。从人员落实、资金筹集、对象确定、组织慰问等各个环节上,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到户。
2、各级领导要带队进行慰问,确保在2016年2月4日前将慰问金或慰问物资送至每一个需要帮扶的困难家庭,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
3、针对特别困难职工的家庭,各单位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帮扶。
4、注意倾听教职工意见,了解教职工思想动态,做深做细思想工作,依法妥善解决教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于特别困难的家庭,进行必要的精神安慰和心理疏导,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所有困难教职工家庭都度过一个祥和美满的春节。
5、各单位在职困难教职工采取个人申报的形式,摸底一批特困教职工信息,认真组织审查,确保信息准确真实,于1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工会。市教育局领导及机关人员将一对一上门慰问。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附件一申请表并组织好个人佐证材料(因病致贫的困难教职工需提供诊断书、住院证明、自费清单等佐证材料,因灾致贫的困难教职工需提供情况说明由所在村或社区盖章),由单位审查盖章后,统一上报。
附件1:长沙市教育系统2016年春节慰问直属单位困难教职工申报表附件
2:长沙市教育系统2016年春节慰问区、县(市)困难教职工申报表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教育工会
二0一六年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