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开展2016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06.04.2017  19:44

近日,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环办函[2017]33号),永兴县对2016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及配套资金筹措情况、当年投入与产出及效益情况、公众满意度情况等。

永兴县2016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为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1200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启动,2014年通过竞争立项获得专项资金,2015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工程,2016年8月顺利通过省级验收。项目总投资41398.48万元,建设内容包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四个方面。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投入资金、建设工程量、建设时间、完成指标等各方面均达到预计目标,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到了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现象。该项目实施以来,永兴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在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产生显著收效,对全县农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