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召开2018年度法治联络员工作总结会

31.01.2019  11:30

 

  近日,我厅召开2018年度法治联络员工作总结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庄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共35名法治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上,税政法规处就2018年厅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及法治联络员履职情况进行了通报,9位法治联络员代表就本处室、单位2018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特色、亮点以及个人履职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财政法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庄大力指出,在各处室、单位及法治联络员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我厅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复议诉讼案件情况“零违法”、“零撤销”,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等。庄大力要求,面对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各处室、单位要立足于各自职责,深刻理解和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核,坚持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工作,努力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向深入推进。一是制度建设要“推陈出新”。要及时废除不适应改革发展的旧制度旧规定,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任务及时制定新的法规制度;要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修订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制度实施要“做于细、做于严”。要练好内功,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借助外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力量处理厅法律事务,要形成合力,巩固业务处室与法制机构协同工作机制。要有底线思维,时刻绷紧依法理财这根弦。三是制度普及既要“上门”更要“上心”。要进一步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坚持普法与实践结合,大力创新普法形式,要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普法宣传教育,使普法更精准、更长效、更接地气。 

  庄大力还对法治联络员履职提出了殷切希望,要求各位法治联络员强化三个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是坚定担当意识,要立志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的表率,多向领导同事建言建议。二是培养专家意识,不仅要成为财政业务专家,更要成为财政法治专家。三是树立纽带意识,发挥好桥梁纽带和“穿针引线”的作用,促进业务处室与法制机构互相借力。 

 

(税政法规处 何为)